惠科股份(00139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惠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HKC 股票代码:001399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HKC Corporation Limited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 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 1栋 一层至三层、五至七层,6栋七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特别提示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股份”“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 (www.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10.12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公司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且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8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 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9,783.4736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740,730.2236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43,056.6731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9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8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七)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截至 2026年 6月 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8.68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6年 6月 9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5年扣非前/后 EPS=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市盈率平均值计算剔除深天马 A、彩虹股份、龙腾光电、冠捷科技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 10.1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的市盈率为 25.45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 25.8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68.68倍,亦低于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5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3.58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582,448.53万元、4,028,182.77万元和4,089,731.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58,161.80万元、332,001.94万元和 380,120.37万元。2022年,受外部偶发性特定事件、显示面板厂商降价去库存、行业下游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同时叠加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较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普遍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情形。 若未来出现全球宏观经济衰退或区域性经济波动导致终端消费需求收缩、国际贸易环境及关税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竞争加剧、主要显示面板厂商产能策略调整或盲目扩张产能导致供需失衡、显示面板价格大幅下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显示技术路线发生重大迭代,或者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组合、客户资源、产能布局、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并导致期后业绩下滑。若上述风险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多项风险因素同时发生,不排除极端情况下公司出现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为进一步量化上述风险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基于 2025年财务数据进行盈亏平衡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 15.62%时,或因下游终端消费市场需求不足、显示面板行业竞争加剧等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 34.78%时,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 10.00%且产品销量下降 16.10%时,或因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上涨21.20%时,公司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利润将为零。 (二)经营业绩增速放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479,830.08万元、3,927,090.63万元和 3,967,993.27万元,2024年和 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2.85%和 1.04%,增速呈现放缓的趋势,主要系:第一,TV面板市场价格有所波动。 根据群智咨询数据,2024年 TV面板平均市场价格同比增长 12.18%,2025年,TV面板平均市场价格同比下降 1.56%。第二,受全球电视大尺寸趋势影响以及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影响,公司43英寸和55英寸TV面板销售收入增速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 43英寸 TV面板销售收入分别为 432,983.83万元、475,849.22万元和 296,469.97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9.90%和-37.70%;公司 55英寸 TV面板销售收入分别为 484,123.34万元、431,808.20万元和 327,258.24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0.81%和-24.21%,收入增速均呈下降趋势。 若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显示面板价格大幅下降,或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未能保持优势,或国际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大尺寸显示面板需求下降,或公司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未能满足客户需求,或存储芯片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导致显示终端与显示面板需求减少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及预期、在客户体系中被竞争对手替代、市场份额下滑等不利情况,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基于 2025年财务数据对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变动进行盈亏平衡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 15.62%时,公司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利润将为零。 (三)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受市场需求关系影响较大,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周期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该行业景气度通常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供需关系变化、价格波动、技术迭代频率、产品革新程度、产业政策出台等因素相关,厂商需要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产能和投资策略,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 产值方面,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产值回落至 1,003亿美元,同比下降 26.45%;2023年产值进一步降至 959亿美元,同比下降 4.37%;2024年产值回升至 1,092亿美元,同比增长 13.85%。出货面积方面,预计全球LCD显示面板出货面积 2025-2027年增长率分别为 5.01%、1.86%和 0.32%。价格方面,2022年、2023年、2024年和 2025年 LCD面板主流尺寸平均价格同比增长均值分别为-48.29%、11.45%、12.48%和-1.56%。 尽管近年来随着市场集中度提升、厂商动态规划“按需排产”成为新常态,显示面板行业周期性波动逐步减弱,但周期性特征依然存在。若未来出现因全球宏观经济衰退等因素导致下游需求减弱的情形,或因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经营策略重大调整等因素导致主要厂商显示面板供应策略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重新引发行业供需失衡与价格竞争,或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下滑、固定成本分摊压力上升,从而可能对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和自身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61,429.34万元、1,959,344.55万元和 2,042,745.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49%、49.89%和51.48%,主要面向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台湾、美国等国家或地区。 受中美贸易关系影响,美国政府对进口自中国的部分商品实施了一系列贸易措施。2020年 2月 14日起美国根据 301中国法案(China Section 301)对涵盖在清单 4A和 4B中的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从 15%降低至 7.5%,适用于公司对美公司直接对美国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145,275.57万元、161,130.75万元和 264,782.2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17%、4.10%和 6.67%,整体占比较低。 自 2025年初以来,美国对中国的关税政策不稳定性有所上升,对中国加征关税情况发生多次调整,公司对美国出口的主要产品属于关税调整范围。2025年 10月,中美双方达成经贸磋商成果,美国取消针对中国商品加征的 10%“芬太尼关税”,并继续暂停执行 24%的“对等关税”至 2026年 11月,中美贸易紧张态势出现阶段性缓和。但如果未来美国对中国相关产品进一步加征关税或贸易限制措施升级,可能对公司向美国出口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除美国外,公司境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对于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不存在限制性出口的贸易政策及产业政策。但国际贸易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地缘政治、宏观经济局势、各国产业政策、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等均可能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增多,从而对公司外销业务带来潜在风险。 (五)技术和产品迭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 a-Si TFT-LCD面板收入占比超过 90%,且高于 a-Si显示面板产值占 LCD面板整体产值的比例。显示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随着下游终端产品向更高分辨率、更高刷新率、更低功耗、柔性化等方向发展,Oxide、OLED、Mini LED等新型显示技术正逐步渗透,行业内对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和产品迭代要求持续提升。公司始终坚持多技术路线并存的发展思路,目前以布局主流 a-Si TFT-LCD显示技术为主,同时推进 Oxide、OLED、Mini LED、Micro 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和储备,但技术的产业化和产品的迭代创新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若未来 a-Si TFT-LCD市场因技术替代加速而出现需求萎缩或价格竞争加剧,导致该领域的需求增速放缓或盈利空间收窄,而公司未能及时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或在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量产及市场推广方面进展不及预期,则可能面临产品结构升级缓慢、竞争力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下游终端消费领域政策变化风险 显示终端作为半导体显示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对促进信息消费、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相关部委持续出台包括《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关于 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电子信息制造业 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关于 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关于提质增效实施 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等多项政策,从提振消费、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新型显示技术创新等方面,为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战略方向与制度基础,同时也为显示终端行业创造了以技术升级和消费升级为驱动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终端消费领域补贴政策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覆盖补贴范围动态调整,但收窄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要受益产品。政策覆盖品类由 2024年的电视、电脑等 8类家电扩展至 2025年的 12类家电,并首次将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产品纳入全国性购新补贴范围。公司直接受益产品从电视和显示器,进一步扩展至新增的平板电脑。根据最新政策,自 2026年起,全国统一补贴的家电品类由 12类收窄至 6类,但收窄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要受益产品。第二,补贴政策力度总体稳定,能效标准动态趋严。针对家电类产品,2024年和 2025年保持了对 1级能效产品约 20%、2级能效产品约 15%的补贴比例,整体维持在 15%-20%区间。 根据最新政策,自 2026年起,家电产品补贴范围将收窄至仅对 1级能效产品提供 15%的补贴。针对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上限为 6,000元,且不设置能效等级要求。同时,所有品类均执行每人每类产品限补贴 1件的规定。 第三,中央与地方政策协同实施,在中央统一政策框架下,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例如结合实际增加或细化补贴品类、优化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等。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刺激终端消费并提升公司相关产品销量,但随着政策进入常态化落实阶段,叠加补贴品类范围收窄与能效门槛进一步提升等因素,未来其对市场需求的边际拉动效应可能呈现出逐步递减趋势。 对于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终端消费领域补贴政策涉及的公司产品主要包分别为 358,615.00万元、346,926.23万元和 378,950.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0.31%、8.83%和 9.55%;上述产品的境内毛利额分别为 55,896.59万元、69,111.75万元和 80,316.76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 9.69%、9.71%和 10.76%。对于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公司显示面板产品作为电视、显示器、平板、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的关键上游部件,其市场需求与终端销售景气度直接关联,因此亦会受到补贴政策传导效应的影响。若未来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或具体实施细则变动等因素,导致上述支持政策发生调整、退坡或执行力度减弱,可能直接影响终端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与购买力,导致公司涉及补贴范围的下游终端产品需求释放受阻或销量下降,或者原由政策承担的部分成本可能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加剧行业竞争或挤压公司产品盈利空间,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七)偿债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重资产、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近年来,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规模较大;同时,公司采用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与国有资本或市场化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产运营,近年来陆续与滁州、绵阳、长沙、北海、郑州、南充等地方国资合资成立半导体显示或智能终端等项目子公司,相关项目子公司存在待收购股权,截至 2025年末,公司待收购股权、已收购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余额合计 131.94亿元。 截至 2025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634.28亿元,其中有息负债 369.75亿元。 2025年,公司利息支出为 8.34亿元,利息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8.15%,利息支出规模相对较大。除偿还各类负债外,公司还需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建设投资项目、依照子公司公司章程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等,各类其他支出的资金需求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46%、68.79%和 62.82%,流动比率分别为 0.85倍、0.99倍和 1.2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9倍、0.85倍和1.04倍,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包含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相关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存在约定的存续期限,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规模整体较大,若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发生波动或不能合理规划运用资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因资金短缺或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未到期而无法有效降低负债水平,从而在偿还负债和支付利息、收购子公司待收购股权、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对外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一定压力,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上升、产品单价下降等因素遭遇大额亏损,公司可能无法仅通过自有资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满足日常经营、偿债和其他支出相关的资金需求,面临一定偿债压力,需要通过债务融资等外部融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 此外,若政策法规发生变动或因地方国资导致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拍卖或产生其他法律纠纷,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收购子公司待收购股权的风险。 (八)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58%、18.12%和 18.81%,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到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产能利用率变动等因素影响。为进一步量化上述风险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公司基于 2025年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显示面板市场价格每下降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 0.59个百分点;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直接材料每上升 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 0.53个百分点;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公司制造费用每上升 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 0.2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7.45%、18.53%和 19.51%,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出现下跌,或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上涨,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上涨的成本转移给下游客户,或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可能下滑,且下滑幅度可能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20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6〕873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惠科股份”,证券代码“001399”;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中的430,566,73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6年 6月 26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2、上市时间:2026年 6月 26日 3、股票简称:惠科股份 4、股票代码:001399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29,783.4736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740,730.2236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72,978.347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83,925.097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3,056.6731万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86,726.8005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697,673.5505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9、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计获配 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成都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8个月。除上述战略配售投资者外,中金惠科股份 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惠科股份 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43,792,506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4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6.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2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注 2: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 3: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部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人股份递延交付并计入网上发行无限售流通股,待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结束后,该等递延交付股份将登记在相关投资人证券账户下,具体递延交付情况如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递延交付 38,642,903股、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递延交付 38,642,903股、成都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递延交付 15,457,161股、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递延交付 15,457,161股、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递延交付 1,267,372股。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其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部机构投资者入股估值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情况,发行人预计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亿元。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34号),发行人 2025年营业收入为 408.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29.02亿元。因此,发行人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同时,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即: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 3、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发行前,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发行前,惠科投控持有公司 298,316.0458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45.42%,为公司控股股东。 王智勇通过惠科投控及深圳惠同合计控制公司 52.31%股份的表决权,并通过担任惠科投控的执行董事、深圳惠同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惠科投控和深圳惠同的重大事项决策。报告期内王智勇始终控制公司 51%以上的股份,且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并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和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提名及任免等拥有重大影响。因此,王智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惠科投控基本情况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发行人已经制定及实施的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通过设立深圳惠同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发行前,深圳惠同持有发行人 45,231.1782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6.89%。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深圳惠同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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