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ST声迅: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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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9:35: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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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ms.com讯: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数量、比例:贾丽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414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0.0092%,减持比例亦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四)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丽妍女士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其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贾丽妍 | (一)发行人监事贾丽妍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自发行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发行人监事贾丽妍承诺
1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若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
将遵守《减持规定》、《上市规则》、《减持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
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在六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第(1)项所规定的减
持比例的规定;
(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
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
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
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5)本人实施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
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
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
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 | 严格履行中 |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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