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0026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的决定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作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3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 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奉强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73人,代表股 份106,437,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750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2人,代 表股份104,478,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184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958,61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65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通过通讯方式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12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会共3个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355,7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99.9236%;反对6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634%;弃权13,900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77,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95.8466%;反对6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4438%;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7097%。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360,26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9.9278%;反对72,610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682%;弃权4,200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81,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96.0783%;反对7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7072%;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2144%。 3.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350,6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9.9188%;反对11,640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109%;弃权74,810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7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72,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95.5862%;反对11,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943%;弃权74,81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819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范晓东律师、江丹丹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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