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688071):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16:31:18 中财网
原标题: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三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8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

四、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签到登记。未签到登记、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五、会议按照本公司股东会通知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七、股东和股东代表发言应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对股东和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

十一、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根据《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须现场举手推举监票人、计票人,会议设监票人三名,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律师组成,对投票、计票进行监督,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律师参加清点。

十二、本次股东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13点00分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3、会议召集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励寅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励寅先生宣布会议出席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的议案应选执行董事(3)人
1.01关于选举励寅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1.02关于选举潘旻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1.03关于选举沈晓枫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的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应选非执行董事(1)人
2.01关于选举申洪淳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
3.01关于选举查胤群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王从宝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夏飞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3.04关于选举朱丹青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选举励寅先生、潘旻先生、沈晓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涉及以下子议案:

1.01《关于选举励寅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潘旻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沈晓枫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选举申洪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涉及以下子议案:

2.01《关于选举申洪淳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选举查胤群先生、王从宝先生、夏飞先生、朱丹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查胤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详见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涉及以下子议案:

3.01《关于选举查胤群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王从宝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夏飞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04《关于选举朱丹青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励寅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德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德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1989年5月任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进出口部外销业务经理;1989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二部经理;1993年2月至1998年7月任德国法兰克福高迅实业公司进出口部部门经理;1998年11月创立上海华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1月至今任上海华依创新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05年9月至今任上海华依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励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励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844,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5%。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旻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美因茨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上海市泛亚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2004年5月至今就职于华依科技,历任投融资部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5,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晓枫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EMBA在读。2004年2月加入华依科技,历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总监、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现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晓枫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沈晓枫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申洪淳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波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83年9月至1986年11月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工程师;1989年6月至1991年1月任日本东明贸易株式会社销售经理;1991年2月至1995年6月任柴田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经理;1995年6月至今任柴田晋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1997年10月至今任创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7月至今任北京创一柴田科贸有限公司监事、管理顾问;2013年7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海裕鑫成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洪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9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查胤群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会计学专业),复旦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香港资深会计师(FCPAHongKong)、资深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FC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01年至2005年在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多个财务管理职务;2005年至2020年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3259.SH,02359.HK)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多个财务管理职务;2020年至2023年历任上海运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96.SH,02196.HK)全球研发中心财务部总经理及通瑞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现任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49.SZ)首席财务官(CF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查胤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查胤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飞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电力大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夏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从宝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具有27年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和管理经验,曾任永亨银行(中国)深圳分行行长、副行长、高级副行长等管理职务;开泰银行(中国)副行长、执行董事兼行长等管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从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从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丹青女士,1961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拥有深厚的航空工业背景,在动力总成领域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长期深耕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体系内,曾担任大陆航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前名: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航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丹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丹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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