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台华新材(603055):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台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进出口”)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协议,公司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由不超过618,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由不超过8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台华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浙江台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保证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融资期间、额度与方式:保证人同意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浙江台华进出口有限公司自2026年3月5日至2031年3月4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务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可循环使用上述融资额度。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七)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台华进出口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台华进出口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由不超过618,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由不超过8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436,6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6.38%、5.94%。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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