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30055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7日以书面通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萌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战略高效推进,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明确分工协作方向,经总裁李萌迪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丁鹏青先生的职务由高级副总裁调整为执行副总裁,协助总裁全面统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与业务落地。丁鹏青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任期未发生变化。(丁鹏青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丁鹏青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先后在南京凡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苏州奥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任职。自2007年加入公司,曾担任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兼任深圳市聚禾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潘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鹏青先生直接持有211,821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7%。丁鹏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