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1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抽蓄”)电站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电站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建德抽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且其后续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担保相关协议签署及相关手续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是为支持参股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顺利投建及运营,符合公司拓展海外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布局,具备投资的必要性。被资助对象为依法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具有可行性。本次财务资助利率定价公允,且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由股东双方共管,公司能够有效地监管和控制资金使用,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财务资助相关事项的具体实施与后续监督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2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7日),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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