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3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宜安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00万元,股东为宜安科技(持股比例为60%)和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持股比例为40%)。 宝武镁业于2025年11月26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宜安云海40.00%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11,639.0005万元。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因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宝武镁业再次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宜安云海40.00%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10,475.1005万元,详情见联交所网站于2026年2月11日对外公布的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宜安云海股权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为引进给宜安云海带来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方,充分发挥公司在镁铝合金、液态金属新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由于上述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尚无法判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上述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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