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3月2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21楼董事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翁鹤鸣、李旭、沈卫华、伍前辉、支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微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内容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1.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该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价格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4,286股至1,428,57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09%至0.181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2)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3)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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