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0:11:33 中财网
原标题:宝丽迪: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健飞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签字页)
关晋平
陆圣江
李健飞
2026年 3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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