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21:13:39 中财网
原标题:德明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祎玮联系电话:0755-81902020
保荐代表人姓名:滕强联系电话:0755-8190202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保荐代表人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提供 的月度对账单逐月查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司2025年上半年在支付募投项目实施场地 租金时存在由一般户统一进行支付,后续由募 集资金专户将对应资金转至一般户的情形,上 述募集资金已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更
项目工作内容
 募集资金用途或挪用募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 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形,保荐人已提示公司关 注并持续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12月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事项、董事高管及实 控人行为规范、董事高管买卖股份注意事项、 内幕信息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2025年上半年在支 付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租金 时存在由一般户统一进行 支付,后续由募集资金专 户将对应资金转至一般户 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已 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不存 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挪 用募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 的情形保荐人在发现问题后组织了相 关人员进行募集资金专题培训 会议,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公司也加强了对 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力度,并 召开董事会审议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避 免在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 出现不规范情况
6.关联交易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承诺不适用
6.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 宜的承诺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所 有权证的承诺不适用
10.公司及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控制人资 金来源的声明与承诺不适用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3.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不适用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 认购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5年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不存在资助 认购对象情形的声明与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德明利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武祎玮
滕强 年 月 日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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