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德明利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号)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29,60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5.95元/股。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1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29,608.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89,598,727.6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561,495.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037,232.5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5-0002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805,758,049.7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69,566,304.41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566,304.4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5,805.64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5]第5-00004号《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2025 于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德明利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抽取了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德明利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保荐人对德明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保荐代表人(签字): 武祎玮 滕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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