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688150):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20:30:31 中财网
原标题: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6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与控股子公司陕西莱特夸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夸石”)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莱特夸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循环使用,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日起1年。

上述借款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4,302
莱特夸石存在应向公司偿还的借款余额为 万元。

因莱特夸石股东青岛鼎量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量聚合”)拟将其持有的莱特夸石12.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龙先生,待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特夸石其他股东中将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与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与莱特夸石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莱特夸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循环使用,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日起1年。上述借款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莱特夸石存在应向公司偿还的借款余额为4,302万元。

因莱特夸石股东鼎量聚合拟将其持有的莱特夸石12.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龙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放(
弃优先购买权、向控股企业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待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特夸石其他股东中将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因此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被资助对象名称陕西莱特夸石材料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借款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8,000万元
资助期限12个月
资助利息?有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 □无息
  
  
担保措施?无 _____ □有,
(二)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莱特夸石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开展石英纤维电子布业务的实施主体。

鉴于该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初始运营阶段需要资金支持,公司向莱特夸石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满足其设备采购、产能建设等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需求,保障其顺利推进各项筹备及运营工作,确保石英纤维电子布业务稳步落地。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陕西莱特夸石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亚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92MAK3KFFP6H
成立时间2025-12-10
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3号楼3层东侧
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3号楼3层东侧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 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 术推广服务;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非金属 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莱特光电持股60.00%,为莱特夸石控股股东;西安夸石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3.00%;青岛鼎量聚合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股12.00%,待股权转让后, 王亚龙先生将持股12.00%;青岛鼎量聚兴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5.00%。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6年1月31日/2026年1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2,757,413.99
 负债总额43,535,047.71
 资产净额29,222,366.28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512,788.75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 项(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无 □有,________ 
注:1、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龙先生拟受让鼎量聚合持有的莱特夸石12.00%的股权,待股权转让完成后,莱特夸石其他股东将存在公司关联方的情形。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莱特夸石的股东尚未进行实缴,无相关财务数据,因此仅披露2026年1月的财务数据。

3、莱特夸石的经营范围已于2026年2月12日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内容为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莱特夸石未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莱特夸石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莱特夸石少数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鉴于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力,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主要系公司是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的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莱特夸石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自协议签订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同期LPR,利息按照借款对象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资金用途仅限设备采购、产能建设投入等日常运营,不得用于与其主业无关的领域,不得转借他人。履约保障措施为公司已委派财务人员参与莱特夸石该借款用途相关的经营管理,查阅相应财务凭证及进度报告。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系前期借款的延续,公司作为莱特夸石的控股股东,能够对莱特夸石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的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公司能够对莱特夸石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项目金额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4,302.002.41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0.000.00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0.000.00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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