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30038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9:45:22 中财网
原标题:安硕信息: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0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复旦科技园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高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姜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王和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4选举虞慧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5选举梁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方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徐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00、议案2.00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1.00、议案2.00将对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请在2026年3月13日17:00前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或函件于2026年3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13日(9:3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汛、梁明俊
电话:021-55137223
传真:021-358858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80”,投票简称为“安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累积投票提 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高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姜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和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虞慧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梁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方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徐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信函、邮件的时间为准。

3.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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