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68810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履职报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杨艳女士、吉喆先生、顾清扬先生,其中杨艳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审计总结和2025年度审计方案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并在审计过程中与天健保持良好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天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认为天健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天健执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天健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和经营关系。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规范执行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内部控制活动有效,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落实,为公司持续有序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计及监督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杨艳 吉 喆 顾清扬 2026年2月2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