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8:55:23 中财网
原标题:理工能科: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董事;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现将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周方洁先生(董事长)、于雪先生、杨柳锋先生(副董事长)、欧江玲先生、叶侃先生
2、职工代表董事:董秋琴女士
3、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程玲莎女士、林飞君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程玲莎女士(召集人)、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董事欧江玲先生2、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林飞君先生、董事长周方洁先生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林飞君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程玲莎女士、职工代表董事董秋琴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情况
1、经理:于雪先生
2、副经理:杨柳锋先生、赵丹女士、欧阳海先生
3、董事会秘书:竺幽斐女士
4、财务负责人:叶侃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王聪燕女士
6、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庞银娟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竺幽斐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王聪燕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竺幽斐王聪燕
办公电话0574-868211660574-86821166
传真号码0574-869956160574-869956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158003158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经理卢研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经理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史建兵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副经理李元军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离任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 2026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周方洁先生:
196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国家863专家库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机械电子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兵器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省第二届科技新浙商、宁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宁波市十大青年科技创新奖、宁波市劳模、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入选宁波市“4321人才工程”、获第四届“科技新浙商”称号、首届“台州乡贤”。历任北京理工现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政协第十二、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51.8%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42,721股。

周方洁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周方洁先生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方洁、陈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4号),周方洁先生因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条和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除此之外周方洁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1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于雪先生:
1980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电力、建筑造价员,工程师。主要荣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3年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电力工程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市场策划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企划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北京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5000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柳锋先生:
1979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

历任公司工程总监、生产总监、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经理。

120000 2024
杨柳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通过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持有已获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1500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柳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欧江玲先生:
197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历任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欧江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1500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江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叶侃先生:
1989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叶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1000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阮殿波先生:
1969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先进储能技术与装备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外导师,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技创新特区项目专家组专家,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客聘研究员,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副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超级电容器与储能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AdvancedCapacitors,AdvisoryBoard,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高级会员,《储能科学与技术》期刊副主编,《电力机车与城轨车辆》与《硅酸盐学报》期刊编委,宁波二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阮殿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5%
阮殿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阮殿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玲莎女士:
1979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金华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宁波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程玲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程玲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玲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飞君先生:
1972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历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开诚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兼职硕士生导师。

林飞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林飞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飞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赵丹女士:
1988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公司销售,现任公司副经理。

赵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4250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欧阳海先生:
1982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软件设计师(中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主要荣誉:2008年度南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021年度电力科技创新奖二等奖、中电联2022年度电力创新奖。历任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开发部副经理、系统集成部经理、市场部经理、销售一部经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经理。

欧阳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股,通过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1000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阳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竺幽斐女士:
1981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师证书。历任公司法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竺幽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权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司股票期权1000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竺幽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聪燕女士:
1999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专员。

王聪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聪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庞银娟女士:
1978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庞银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庞银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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