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裕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8人,代表股份52,73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1,67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8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06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53人,代表股份22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2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6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5%;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69%;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31%;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陈镭律师、李明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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