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603669) 二〇二六年三月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5日 14点30分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陶灵萍 议程: 一、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主持人宣布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开始; 3、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4、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5、说明投票表决方法,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二、审议议案: 1、宣读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针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2、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为在大会会务组登记的合法股东或股东代表。 3、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1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6、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议案一: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8,915,893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票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拟回购数量为2,380,952股至4,761,904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0日和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2-012)。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3年1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915,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2%,成交最低价格为5.5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7.81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0,38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8,915,893股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8,915,89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721,246,136股变更为 712,330,243股,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721,246,136元变更为712,330,243元,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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