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智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表股份总数为144,746,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86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含投票权委托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26,370,7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71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8,375,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74%。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6人,代表股份18,375,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8,375,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74%。 (5)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8,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7%;反对121,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137,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0%;反对121,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赵元律师、柯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含网络视频方式参加)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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