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生物科技ETF广发 : 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恒生生物科技ETF广发 : 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6年3月4日 公告日期:2026年2月27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1 二、 基金概览...........................................3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4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6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6 六、 基金合同摘要......................................10 七、 基金财务状况......................................11 八、 基金投资组合......................................12 九、 重大事件揭示......................................15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15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15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16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17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26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标的指数代表的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指数成份股发生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时的应对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申购赎回的代理买卖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险等。除此之外,证等)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恒生生物科技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根据本基金现行适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赎处理规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即T日申购的ETF份额且日间完成RTGS(实时逐笔全额结算)交收,T日可卖出与赎回,而T日申购的ETF份额且日终完成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T+1日方可卖出和赎回;T日竞价买入的基金份额,T日可以卖出或赎回。由于登记结算机构对现金替代采取非净额结算交收模式,当投资者赎回申请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后,被赎回的基金份额即被记减,但此时投资者尚未收到赎回现金替代款。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场内简称:恒生生物科技ETF广发 3、基金代码:159169 4、2026年2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434,874,485.00份 5、2026年2月25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2元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434,874,485.00份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3月4日 9、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2、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排名无先后顺序)。 若有新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及时公告。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 本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059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上现金认购2种方式。 5、发售日期: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进行发售。 6、发售价格:人民币1.00元。 7、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金融街证券、红塔证券、天府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无。 8、验资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公开募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基金有效认购户数4,200户,网上现金申请净有效认购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4,853,000.00元,经登记结算机构计算并确认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人民币23,788.67元(该部分利息将于季度结息后划入基金托管账户),折算成基金份额计434,874,485.00份。网上现金申请确认的有效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434,876,788.67元,共折算成434,874,485.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网下现金申请净有效认购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确认的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0.00元,折算成基金份额计0.00份。网下现金申请有效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0.00元,共折算成0.00份基金份额。上述网上现金申请确认的有效认购资金434,853,000.00元(不含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于2026年2月11日转入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 在基金募集期内,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未认购本基金份额,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 10、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6年2月12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6年2月12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34,874,485.00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二)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6]231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3月4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场内简称:恒生生物科技ETF广发。 5、基金代码:159169。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434,874,485.00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8、基金净值的披露: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基金份额净值传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每个估值日的下一个工作日通过行情系统揭示。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6年2月25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4,200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103,541.54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6年2月25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329,132,299.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75.68%;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05,742,186.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24.32%。 (三)截至2026年2月25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公司概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总经理:王凡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4400007528923126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2、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能划分明晰、制衡监督有效、内部运作协调、激励约束合理的公司治理架构,保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公司设置了健全、清晰的组织架构,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了合理的职能分工。 公司组织架构主要分为投研条线、市场条线、运营管理与能力建设条线。其中,投研条线包括主动权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国际投资、资产配置、另类投资、宏观策略、行业研究等业务板块,各业务板块负责按各自专业分工开展投资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市场条线包括产品设计、零售业务、机构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养老金业务、战略与创新业务等业务板块,各业务板块负责按各自所属客户群体开展产品设计、客户推广和客户服务等工作;运营管理与能力建设条线包括合规与风险管理板块、金融科技条板块、业务支持板块和公司运营板块,各业务板块下设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金融科技、数据管理、规划研究、组合交易、会计与结算、注册登记、财务管理、人力行政与党群等工作。 4、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5日成立。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投资顾问、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保险保障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QDII、QDLP等业务资格,旗下产品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海外投资、被动投资、量化投资、FOF投资、另类投资等类别,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5、信息披露负责人:项军 咨询电话:020-83936666 6、截至2026年1月31日,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人数934人,其中博士学位29人、硕士学位666人和学士学位210人。 7、本基金基金经理 夏浩洋先生,理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现任广发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7月6日起任职)、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自2021年11月24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光伏龙头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2年11月24日起任职)、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3年5月15日起任职)、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3年5月15日起任职)、广发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3年9月8日起任职)、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4年9月18日起任职)、广发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4年12月12日起任职)、广发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5年6月26日起任职)、广发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5年8月26日起任职)、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5年11月26日起任职)、广发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5年12月11日起任职)、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5年12月22日起任职)、广发国证工业软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6年2月10日起任职)、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6年2月12日起任职)。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12月13日)、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12月13日)、广发中证科创创业5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22日)、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3年6月8日至2025年4月30日)、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5年4月30日)、广发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广发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4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30日)、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12月21日)。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杨书剑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914928468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联系人:朱绍纲 传真:(010)85238680 2、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市场三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运营室、创新与产品室6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52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25年12月末,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产品合计12107只,证券投资基金165只,全行资产托管规模达到40629.39亿元。 (三)验资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恋炯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江丽雅、林婷婷 联系人:江丽雅 六、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 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费率收取认购费。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2月25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八、 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2月25日,广发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合同自2026年2月12日起生效,本报告期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的投资组合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出现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 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发售后至本报告公告前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国证监会报告。(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