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688161):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7:25:46 中财网
原标题:威高骨科: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16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方亭路499号威高云行智创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6日
至2026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审议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2.01关于选举陈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龙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丛日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李进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吕苏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关于选举刘洪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孙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161威高骨科2026/3/9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3月13日(上午
9001100 13001630
: - : ,下午 : - : )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3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高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2、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示
参加本次股东会特别提示如下:
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授权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电话:0631-578890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
附件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6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6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审议董事薪酬(津贴)的议 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陈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龙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丛日楠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李进取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关于选举吕苏云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刘洪渭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孙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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