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深华发A(000020):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20260225)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20:30:42 中财网
原标题:深华发A: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20260225)

股票代码:000020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26-0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恢复执行通
知书》及《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粤03执恢1181号),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与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就《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详细情况如下: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与“深圳万科就《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
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17年
8月16日作出裁决,2018年8月29日,法院受理了深圳万科强制执
行申请。2019年10月,因案外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
异议”及申请“不予执行”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
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展详见2016年9月14日、2016
年11月01日、2016年11月16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
月24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18日
及2018年2月9日、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7日、2020年
4月21日、2021年6月3日及2021年7月22日、2022年7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及《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三、相关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公司收到的《恢复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恢复深圳国际仲
裁院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
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并恢复强制执行;《执行
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的财产(以人民币211919235元及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付的费用等为限);变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武汉中恒集团(证券账户号码0800352607)持
有的证券简称“深华发A”股票(证券代码000020,无限售流通股)
3189894股以清偿债务。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的讼诉仲裁事项,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于2016年12月10日对公司做出承诺:
“若仲裁判深圳万科胜诉,则因合同纠纷导致的仲裁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于2018年4月出具了《关于华南国仲深裁
【2017】D376《裁决书》裁决结果履行责任划分的法律意见书》及《关于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裁决书>裁决结果履行责任划分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更正说明》,明确说明公司在判决项下不承担责任,无需支付相应赔偿。

该执行通知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没有影响,《执行裁定书》提及的
股份数为3189894股,占控股股东持有我司股份的2.6740%,占公司总股数的1.1265%,对控制权无实质影响。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通知书》及《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粤03执恢1181号)。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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