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日照港(600017):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8:31:23 中财网
原标题:日照港: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6-01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 有限公司300,000.00万元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集发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为了本次债券顺利发行,公司拟对集发公司发行本次债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本次债券实际发行期限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周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6619741010
成立时间2007年5月17日
注册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001幢(日照 港生产调度楼)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输电、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 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 集装箱维修;包装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国内货物运输 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 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414,052.563,460,366.91
 负债总额2,103,441.302,187,612.18
 资产净额1,310,611.261,272,754.73
 营业收入509,414.65752,706.79
 净利润43,376.0151,321.3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4.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相关规则履行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集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集发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为了本次债券顺利发行,公司拟对集发公司发行本次债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集发公司提供担保为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