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奇股份(00200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24日 18:55:43 中财网
原标题:天奇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不超过179,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8%。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37,6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有关会议决议公告。)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都支行(以下简称“铜陵农商行铜都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蓝天”)与铜陵农商行铜都支行之间自2026年2月24日起至2027年2月24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1,999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15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1355号
法定代表人:沈贤峰
注册资本:10,99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送机械及通用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配套安装服务,机电一体化设备、环保设备研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铜陵蓝天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328,937,017.22414,132,448.43
总负债203,725,997.87293,590,020.72
净资产125,211,019.35120,542,427.71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1-12月
营业收入108,410,972.61202,639,594.56
营业利润5,763,339.216,154,876.03
净利润4,163,756.816,147,108.45
(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铜陵蓝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都支行
保证人(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两份保证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分别为:(1)人民币1,000万元整;(2)人民币999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等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4)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或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按甲方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7)前款所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到期日和依照主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79,6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2.78%,实际担保余额为113,790.98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7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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