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和(00262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周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周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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