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帆传动(3010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奕帆传动 公告编号:2026-005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主动减持、被动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锦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115,152股,持股比例为占当时扣除公司回40.0000% 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锦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218,531股,持股比例为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35.0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前述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30日 大宗交易减持729,400股股份变动比例以当时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期间 股本77,787,920股计算。 2、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回购注销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720股,导致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由77,787,920股减少为77,767,200股,刘锦成持股比 例因此被动增加0.0104%。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数。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亦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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