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万年青(301111):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6-007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 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广东金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侨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 称“出让方”)及汕头市银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系广东金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欧健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侨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房地产”),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金欧健康、侨银房地产及汕头市银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康管理”),合计持有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份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后,权益变动主体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4.9858875%下降至47.50%(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2、金欧健康为公司控股股东,侨银房地产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银康管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4、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8.80元/股,交易金额为150,400,000.0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05)、《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东吴证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2月3日,出让方所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金欧健康为公司控股股东,侨银房地产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8,000,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54.9858875%下降至47.5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2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2月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12家、证券公司5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3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2月4日上午7:00至9:00,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合计3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8.8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8,000,000股。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组织券商向本次获配的2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组织券商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份。 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家机构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转让最终确认转让价格为18.8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为8,000,000股,交易金额150,400,00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吴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系广东金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侨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广东金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侨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银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二)广东金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侨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同时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汕头市银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出让方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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