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6-0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26年2月9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2026-08)。 ? 首次增持情况 2026年2月9日,华虹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8,03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增持金额 4,999.6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虹电子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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