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6-00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 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在前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低,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825,177,677股降至803,658,421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35.9372%降至35.0000%,权益1% 5% 变动触及 及 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更。 4、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东方集团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分别转417,568,600 17.93% 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和 16,860,91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若该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且无控股股东状态将改变。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州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885,007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961,669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923,338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东方集团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94,39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3786%。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854,729,692股降至846,035,30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37.2242%降至36.845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东方集团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29日20,857,625 0.9084% 期间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17,62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384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4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5244%。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846,035,302股降至825,177,67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36.8455%降至35.9372%,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026 2 4 1% 5% 年月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及 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东方集团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19,25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9372%。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825,177,677股降至803,658,421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35.9372%降至35.0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二、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尚在履行承诺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东方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东方集团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分别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17,568,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和16,860,91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若该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且无控股股东状态将改变。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方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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