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皖维高新(60006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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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2月05日 19:25:3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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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皖维高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邮政编码 100025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六年二月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海螺集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海螺集团本次收购(定义见下文)事宜所编制的《安徽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本所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收购报告书》的有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对有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意见及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意见及结论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海螺集团及相关方提供的与本次收购有关的文件,听取了海螺集团及相关方的相关说明。在审阅上述文件以及海螺集团及相关方的说明时,本所律师假设所有该等文件材料和说明的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有关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文件均获得了相关方有权代表的有效签署和同意,该等文件和说明中所有有关事实的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没有重大遗漏,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及误导之处。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本次收购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收购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收购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全称和简称如下:
| 《收购报告书》 | 指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 皖维高新、上市公司 | 指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皖维集团 | 指 |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收购人、海螺集团 | 指 |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
| 省投资集团 | 指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省国控集团 | 指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安徽省国资委 | 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次收购 | 指 | 皖维集团将持有皖维高新15%的股份等比例分别无偿划转
至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
完成后海螺集团以现金499,782.05万元对皖维集团进行增
资,增资完成后海螺集团持有皖维集团60%的股权;安徽
省人民政府将持有皖维集团40%股权等比例分别无偿划转
至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持有。无偿划转及增资完成后
海螺集团持有皖维集团60%的股权,为皖维集团控股股东
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分别持有皖维集团20%的股权;
皖维集团持有皖维高新18.24%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分别持有皖维高新7.50%的
股份,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与海螺集团构成一致行动
人,因此海螺集团合计拥有上市公司33.24%的表决权股份
成为皖维高新间接控股股东,皖维高新实际控制人仍为安
徽省国资委 |
| 《增资重组协议》 | 指 |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重组协议》 |
| 《皖维高新股份划转协
议》 | 指 |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
转协议》 |
| 《皖维集团股权划转协
议》 | 指 | 《关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第16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A股、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正 文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收购人基本情况
根据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海螺集团现行有效的 公 司 章 程 ,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海螺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1996年 11月 7日 |
| 营业期限 | 1996年 11月 7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 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军 |
| 注册资本 | 8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149492322M |
| 股权结构 | 省投资集团持有 51.00%股权;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9.00%
股权 |
| 经营范围 | 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
品)、电子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电力、运输、仓储、
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矿产品(下属公司经营)、金属材料、工艺
品、百货销售,物业管理,科技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印刷,承包境
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
劳务人员(上述三项待领取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
2、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
(1)省投资集团
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省投资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成立日期 | 1998年 7月 31日 |
| 营业期限 | 1998年 7月 31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 36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策 |
| 注册资本 | 600亿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705044214B |
| 股权结构 | 安徽省国资委持有 100.00%股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
(2)省国控集团
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省国控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成立日期 | 1999年 9月 21日 |
| 营业期限 | 1999 9 21
年 月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 808号徽盐世纪广场 A座 |
| 法定代表人 | 虞建斌 |
| 注册资本 | 100亿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711778783B |
| 股权结构 | 安徽省国资委持有 100.00%股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
财务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根据收购人提供的《收购报告书》、收购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收购人出具 的 书 面 说 明 ,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海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国资委持有省投资集团100%股权,持有省国控集团 100%股权,为省投资集团和省国控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1、收购人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海螺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螺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海螺水泥,
600585.SH、00914.HK) | 529,930.26 | 36.40% | 水泥、商品熟料、骨料及混凝土
的生产、销售 |
| 2 |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海螺新材,
000619.SZ | 44,116.89 | 43.40% | 中高档塑料型材、铝型材、门窗
生态家居、模具等产品的生产、
销售以及科研开发 |
| 3 | 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
公司
(海螺环保,00587.HK | 1,483.66 | 21.21% | 工业固废、危废及城市固废处置
服务 |
| 4 | 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海螺材料科技,02560
.HK) | 57,989.40 | 36.47% | 水泥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及其
相关上游原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5 | 安徽海螺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 200,000.00 | 95.00%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
经济咨询服务和企业管理咨询 |
| 6 | 安徽海螺科创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00.00% | 水泥混凝土外加剂,乙烯基醚、
碳酸乙烯酯等精细化学品,熔解
促进剂、燃烧促进剂、水处理剂
脱硫剂等节能环保制剂以及全
,
钒液流储能、生物质能等方面的
产品和服务 |
| 7 |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 | 80,130.85 | 55.00% | 进出口贸易、内贸业务、工程咨
询服务、招投标业务、期货业务
房地产业务、数智平台服务等 |
| 8 |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100.00% | 水泥工程、非金属矿山、新型建
材、生态环保、新能源及工业民
用建筑等领域的项目工程设计、
研发 |
| 9 | 安徽海螺产业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司 | 60,000.00 | 100.00% | 绿色建材、新能源、新材料、数
智化以及节能环保等领域新产
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究开发 |
| 10 | 安徽海螺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5,000.00 | 95.00%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 |
注1:核心企业的标准为海螺集团旗下上市子公司及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注2:海螺集团通过控制的
海螺水泥、海螺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控制海螺环保21.21%股份;海螺集团通过安徽海螺
科创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海螺材料科技36.47%股份。上表中除海螺集团对海螺环保和海螺材料科技的持股比例为间接持股比例外,其余核心企业的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比例。
2、一致行动人
(1)省投资集团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省投资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省投资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
司
(安徽合力,
600761.SH) | 89,069.28 | 35.84% | 电动叉车、内燃叉车、重型叉
车、特种车辆等工业车辆的研
发、制造与销售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2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长信科技,
300088.SZ) | 249,773.36 | 10.87% | 平板显示真空薄膜材料的研
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
| 3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46.67% |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与管理 |
| 4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 |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与管理 |
| 5 | 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90.00%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6 | 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 61,850.00 | 73.78% | 工业车辆、工程机械及关键零
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
| 7 | 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
任公司 | 409,000.00 | 100.00% | 房地产开发及中介服务、房屋
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 |
| 8 |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 | 77.50% | 不良资产收购、受托经营、投
资和处置 |
| 9 | 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74.28% | 小额贷款 |
| 10 | 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
有限公司 | 271,400.00 | 34.82% | 物业资产管理、园区运营、科
创投资 |
| 11 | 安徽省铁路集团有限
公司 | 215,000.00 | 100.00% | 铁(公)路投融资管理,铁(公
路建设和运营管理,涉铁经营
开发业务 |
| 12 | 安徽深安投资有限公
司 | 215,000.00 | 100.00% | 融资租赁业务 |
| 13 | 安徽省中安振兴投资
有限公司 | 200,000.00 | 70.00% | 土地整治、产城融合 |
| 14 | 安徽皖江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 | 174,100.00 | 70.02% |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 |
| 15 | 中安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 120,000.00 | 100.00%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 16 | 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110,000.00 | 100.00% | 物业资产管理、园区运营 |
| 17 | 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 | 股权资产管理(含受托资产管
理) |
| 18 | 深圳安徽实业有限公
司 | 70,117.28 | 100.00% | 物业租赁、创业空间服务、内
外贸易、投资等 |
| 19 | 黄山有限公司 | 36,945.11 | 64.51% | 国际贸易、投资控股及物业租
赁等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20 |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 26,500.00 | 70.00%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注1:核心企业的标准为省投资集团旗下上市子公司及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注2:省投资集团通过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安徽合力35.84%股份;省投资集团通过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控制
长信科技10.87%股份。上表中除省投资集团对
安徽合力和
长信科技的持股比例为间接持股比例外,其余核心企业的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比例。
(2)省国控集团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省国控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省国控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华安证券,
600909.SH) | 467,833.64 | 24.34% | 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
行服务、投资服务、基金债券
代销服务等 |
| 2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研设计,
301167.SZ) | 11,200.00 | 30.00% | 工程设计与咨询业务、工程检
测业务、EPC总承包业务等 |
| 3 | 安徽省科创投资有限
公司 | 1,000,000.00 | 56.00% | 基金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科技项目重大投资等 |
| 4 | 安徽省混合所有制改
革基金有限公司 | 500,000.00 | 80.00%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 |
| 5 | 安徽国控投资有限公
司 | 300,000.00 | 100.00%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
理、基金运营管理等 |
| 6 | 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
司 | 227,285.80 | 81.27% |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融资租
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 |
| 7 | 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
展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63,429.23 | 35.14% | 企业投资、股权投资、可转换
类权益资产投资、其他投资经
营 |
| 8 | 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 50,000.00 | 100.00% | 资产运营处置业务、国企改革
剥离人员服务保障等 |
| 9 | 安徽省人力资源有限
公司 | 50,000.00 | 100.00% |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等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10 | 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
公司 | 18,909.37 | 100.00% | 水力发电业务、工程监理业务
检测业务等 |
| 11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44.32% | 产权交易业务、投资与资产管
理业务等 |
| 12 | 合肥兴业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 | 7,500.00 | 100.00% | 汽车出口包装、工业包装、政
企团餐服务、物业服务、印刷
服务等 |
| 13 | 安徽国资国企研究院
有限公司 | 1,600.00 | 56.25% | 企业管理咨询、国资产业政策
研究、企业战略规划等 |
| 14 | 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 | 32.36% |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管理、
科技企业培育投资等 |
注1:核心企业的标准为省国控集团旗下上市子公司及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注2: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根据《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站( 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天 眼 查 专 业 版 网 站(https://std.tianyancha.com/home)、深交所网站(https://www.szse.cn)及 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收购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收购报告书》以及收购人提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杨军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 2 | 朱胜利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3 | 齐生立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4 | 郭景彬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5 | 纪勤应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6 | 何承发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7 | 万涌 | 副总经理、总法律
顾问、首席合规官 | 中国 | 中国 | 否 |
| 8 | 丁锋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9 | 李群峰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注:公司董事齐生立现已退休,变更程序正在办理中。
根据《收购报告书》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站(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深交所网站(https://www.szse.cn)及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省投资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收购报告书》以及省投资集团提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省投资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朱策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2 | 张日升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3 | 方泰峰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4 | 王亚峰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5 | 王光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6 | 陈振红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7 | 马占文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8 | 郭武伟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9 | 胡敬源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10 | 王耀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根据《收购报告书》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站(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深交所网站(https://www.szse.cn)及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省国控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收购报告书》、省国控集团提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省国控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虞建斌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2 | 方泰峰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3 | 牛占奎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4 | 方晓宏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5 | 程红波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6 | 朱元林 | 总会计师 | 中国 | 中国 | 否 |
| 7 | 逯松全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8 | 何中望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中国 | 否 |
根据《收购报告书》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站(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深交所网站(https://www.szse.cn)及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1、收购人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海螺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螺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上市地 | 股票代码 | 持有权益比例 |
| 1 | 安徽海螺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
合交易所 | 600585.SH、
00914.HK | 海螺集团直接持有 36.40%股份 |
| 2 | 海螺(安徽)
节能环保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司 | 深圳证券交
易所 | 000619.SZ | 海螺集团及其控制的芜湖海螺国际大
酒店有限公司、安徽海螺科创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合计控制 股份
45.69% |
| 3 | 中国海螺环保
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联合交
易所 | 00587.HK | 海螺集团通过控制的安徽海螺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海螺国际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合计控制 股份
21.21% |
| 4 | 安徽海螺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香港联合交
易所 | 02560.HK | 海螺集团通过安徽海螺科创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控制 36.47%股份 |
| 5 | 中国海螺创业
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联合交
易所 | 00586.HK | 海螺集团直接持有 5.39%股份,通过安
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海螺国际
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控制 4.99%
股份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上市地 | 股票代码 | 持有权益比例 |
| 6 | 中国西部水泥
有限公司 | 香港联合交
易所 | 02233.HK | 海螺集团通过海螺国际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控制 股份
29.67% |
2、一致行动人
(1)省投资集团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省投资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省投资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上市地 | 股票代码 | 持有权益比例 |
| 1 | 安徽合力股
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
交易所 | 600761.SH | 省投资集团通过安徽叉车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控制 35.84%股份 |
| 2 | 芜湖长信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 深圳证券
交易所 | 300088.SZ | 省投资集团通过安徽省铁路发展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铁元投资有
限公司控制 股份
10.87% |
| 3 | 马鞍山钢铁
股份有限公
司 | 上海证券
交易所、香
港联合交
易所 | 600808.SH、
00323.HK |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马钢集团”)直接持有 48.49%股份
省投资集团持有马钢集团 49.00%股
权 |
| 4 | 安徽九华山
旅游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
交易所 | 603199.SH | 省投资集团直接持有 14.70%股份 |
| 5 | 中节能国祯
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深圳证券
交易所 | 300388.SZ | 省投资集团通过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10.08%股份 |
| 6 | 安徽华塑股
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
交易所 | 600935.SH | 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股份,省投资集团通过安徽省
8.59%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安徽
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
| 7 | 安徽安凯汽
车股份有限
公司 | 深圳证券
交易所 | 000868.SZ | 省投资集团直接持有 股份
6.37% |
| 8 | 河南金马能
源股份有限
公司 | 香港联合
交易所 | 6885.HK | 马钢集团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控制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省投资集团持有马钢集
26.89%
团 49.00%股权 |
| 9 | 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深圳证券
交易所 | 000630.SZ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接
持有 45.58%股份,省投资集团持有铜
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8.02%股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上市地 | 股票代码 | 持有权益比例 |
| 10 | 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铜冠
矿山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证券
交易所 | 920019.BJ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控制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铜冠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合计
控制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53.03%股份,省投资集
团持有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 38.02%股权 |
| 11 | 安徽铜冠铜
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深圳证券
交易所 | 301217.SZ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72.38%股份,省投资集团持有铜陵有
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8.02%股
权 |
(2)省国控集团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省投资集团提供的书面说明,省国控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上市地 | 股票代码 | 持有权益比例 |
| 1 | 安徽省建筑设
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 | 深圳证券交
易所 | 301167.SZ | 省国控集团直接持有 股份
30.00% |
| 2 |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交
易所 | 600909.SH | 省国控集团直接持有 24.34%股份 |
| 3 | 安徽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交
易所 | 600502.SH | 省国控集团持有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 39%股权,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股份
34.14% |
| 4 | 安徽长城军工
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证券交
易所 | 601606.SH | 省国控集团持有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 40.1264%的股权,安徽军工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安徽长城军工股份
有限公司 58.89%股份 |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1、收购人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海螺集团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螺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 1 | 安粮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
54.00%
份,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海螺集团持有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股权
100.00% 55.00% |
| 2 | 安徽安粮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 |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安徽安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73%股权,并通过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
公司、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
公司等主体合计持有安徽安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股权,海螺
43.72%
集团持有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5.00%股权 |
注: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界定。
2、一致行动人
(1)省投资集团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省投资集团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省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 1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省投资集团直接持有 股权
13.00% |
| 2 |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省投资集团直接持有 8.46%股权 |
| 3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省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安徽合力合计控制国元农业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股份
10.99% |
| 4 | 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7.88%
省投资集团持有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
| 5 | 安徽省中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省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安徽皖投资产
100%
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皖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裕安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 96.07%股份 |
| 6 | 安徽省中安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 | 省投资集团通过其控制的安徽省小额再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
计控制 70%股份 |
| 7 | 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省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
皖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裕安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情况 |
| | | 限公司 股份
96.07% |
| 8 |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8.16%
省投资集团持有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
| 9 | 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省投资集团通过其控制的安徽省小额再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控制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股份
5% |
注: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界定。(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