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凯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测电子”)股份22,529,8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5%)的股东陈凯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9%的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22,529,8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5%)的股东陈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及比例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与股份相关的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陈凯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股份的25%;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精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精测电子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经营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将以书面方式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凯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减持计划是以公司截至2026年2月2日的总股本279,745,540股为依据计算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6)目前尚在转股期,公司股本可能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故最终实施的减持比例可能因为股本变化而变化。 五、备查文件 1、陈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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