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2:01:43 中财网
原标题:锋龙股份: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来特”)、在2025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530.86万元(未经审计),拟于2026年620
度与福来特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剑刚、董思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 预计金额2025年度实际 发生金额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 (注 2)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料及加工 服务福来特采购表面处理 等外协加工劳 务及水电费等不超过620530.861.86%-14.38%2024年12月31日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 《关于预计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97 (公告编号: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不适用      
【注1】因公司尚未披露2025年度财务报表,此处同类业务总发生额采用2024年度财务数据。

【注2】均采用不含税金额口径,下同。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历史业务发生情况及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2025年实 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原材料及加工 服务福来特采购表面处理等外协加工劳 务及水电费等市场价格不超过620530.86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来特”)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中;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胶表面处理;电镀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环保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福来特51.00%股权,且公司第三届董事李中先生(已于2025年10月29日换届离任)担任福来特执行董事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福来特系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
15,493.63万元,净资产9,016.72万元,202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42.25万元,净利润919.43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及子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 具 有 较 强 履 约 能 力 。 经 查 询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相关网站,未发现前述关联人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的日常业务所需。关联方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前述公司将继续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采购总额比重较小,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0万元(不含税)。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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