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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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1:52:1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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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科陆电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
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
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葛丰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钟胜朋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0,024,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0,816,688股的40.945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0,816,688股的0.006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9,912,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0,816,688股的40.9384%。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反对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弃权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表决
结果 |
| 601,620,334 | 88.4704% | 78,319,980 | 11.5172% | 84,000 | 0.0124% |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中小投资
者同意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 中小投资
者反对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 中小投资
者弃权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
| | 例 | | 例 | | 例 |
| 7,467,502 | 8.6961% | 78,319,980 | 91.2060% | 84,000 | 0.0978%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反对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弃权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表决
结果 |
| 678,378,112 | 99.7579% | 1,497,302 | 0.2202% | 148,900 | 0.0219% |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中小投资
者同意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中小投资
者反对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中小投资
者弃权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 84,225,280 | 98.0829% | 1,497,302 | 1.7437% | 148,900 | 0.1734%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3、《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反对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弃权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表决
结果 |
| 678,371,914 | 99.7570% | 1,495,200 | 0.2199% | 157,200 | 0.0231% |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中小投资
者同意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中小投资
者反对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中小投资
者弃权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 84,219,082 | 98.0757% | 1,495,200 | 1.7412% | 157,200 | 0.1831%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4、《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反对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弃权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表决
结果 |
| 299,807,725 | 99.4356% | 1,585,300 | 0.5258% | 116,500 | 0.0386% |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中小投资
者同意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中小投资
者反对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中小投资
者弃权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 84,169,682 | 98.0182% | 1,585,300 | 1.8461% | 116,500 | 0.1357% |
关联股东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5、《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反对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弃权票数 | 占与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 表决
结果 |
| 678,187,814 | 99.7299% | 1,670,100 | 0.2456% | 166,400 | 0.0245% |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中小投资
者同意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中小投资
者反对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中小投资
者弃权票
数 | 占与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比
例 |
| 84,034,982 | 97.8613% | 1,670,100 | 1.9449% | 166,400 | 0.1938%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6、《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序号 | 提案 | 与会有效表决
权同意票数 | 中小投资者
同意票数 |
| 提案6.01 | 《选举赖亮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672,572,631 | 78,419,799 |
| 提案6.02 | 《选举沙小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672,541,575 | 78,388,743 |
| 提案6.03 | 《选举谢伟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672,546,821 | 78,393,989 |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提案6.01、6.02、6.03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三个子议案均审议通过,赖亮生先生、沙小兰女士、谢伟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上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周梓佳律师、赵丹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1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
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