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盟股份(001220):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除非本说明另有所指,本说明所使用特定词语应具有其在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所定义的含义: 2019年 11月 4日,发行人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2019年 11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020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022年 1月 24日、2024年 4月 8日、2025年 11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修订上述制度的相关议案。 据此,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计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2025年 11月 17日,发行人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改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人员构成 审计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2以上,其中至少应有 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名,由作为独立董事委员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如有2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委员的,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公司目前的审计委员会由杨丹、翟昕、马雪涛三人组成,其中杨丹、翟昕为公司独立董事。杨丹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运行情况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由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过 26次会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1、人员构成 提名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1/2以上。委员由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公司目前的提名委员会由彭和平、翟昕、张经纬三人组成,其中彭和平、翟昕为公司独立董事。彭和平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运行情况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由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过 7次会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人员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1/2以上,委员由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公司目前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翟昕、彭和平、张经纬三人组成,其中翟昕、彭和平为公司独立董事。翟昕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运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过 4次会议。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名,由董事长担任。 公司目前的战略委员会由张经纬、杨丹、彭和平三人组成,其中杨丹、彭和平为独立董事。张经纬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运行情况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由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过 12次会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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