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000981):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熊基凯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股东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发出的通知,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熊基凯被裁定以股抵债共计196,646,482股公司股份已于近期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权益变动情况 因执行法院裁定以股抵债及司法拍卖,银亿控股及熊基凯持有的山子高科股票数量被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亿控股持有的山子高科股票数量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2破15号之四十九《民事裁定书》,银亿控股所持有的31,217,482股山子高科股票被裁定以股抵债,裁定内容如下:(一)注销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217,482股股票(证券简称:山子高科,证券代码:000981,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登记股票质押权人:新疆招银新投天山基金有限公司);(二)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217,482股股票(证券简称:山子高科,证券代码:000981,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归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三)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二)熊基凯持有的山子高科股票数量变动情况 1、根据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25)浙0203执691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熊基凯持有的51,079,000股山子高科股票被裁定以物抵债,裁定内容如下:一、被执行人熊基凯持有的51,079,000股山子高科股票(股票代码:000981)交付申请执行人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抵偿(2019)浙02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项下债务,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时发生转移。二、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自行到有关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三、强制注销上述股票的质押权登记。四、上述股票在办理过户时解除冻结。 2、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2执恢8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25)浙02执恢89号之五《执行裁定书》,熊基凯持有的48,350,000股山子高科股票被司法执行,裁定内容如下:2025年12月,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熊基凯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35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山子高科,股票代码000981,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本案申请执行人对上述股票享有质押权。其中,10,500,000股股票拍卖成交;37,850,000股股票一拍流拍,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以物抵债申请,本院经审查后予以准许。将被执行人熊基凯持有的37,850,000股山子高科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844059467L)抵偿(2022)浙02民初444号、448号民事调解书项下欠付的债务。该37,850,000股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时起转移;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2执恢9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熊基凯持有的40,000,000股山子高科股票被裁定以股抵债,裁定内容如下:一、将被执行人熊基凯持有的40,000,000股山子高科(原*ST银亿)股票(证券代码 00098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交付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844059467L)抵偿(2022)浙02民初446号民事调解书项下欠付的债务。该40,000,000股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时起转移;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4、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 02执恢 90、9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熊基凯持有的26,000,000股山子高科股票被执行司法拍卖并成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收到相关裁定以及过户登记确认书。 执行上述法院裁定后,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由556,116,189股减少至359,469,707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56%减少至3.60%。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见下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熊基凯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67,458,992股、92,010,715股,共计359,469,70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57,680,06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0%。 2、本次执行司法裁定暨权益变动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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