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运昌(68878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1:36:17 中财网

原标题:恒运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 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6年 1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昌”“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首发承销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对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4年 7月 1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4年 7月 31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5年 11月 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5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上市委员会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第 54次审议会议已经审议同意恒运昌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2025年 12月 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1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及配售数量
(一)战略配售方案
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5,077.1129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1,693.0559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770.1688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为 338.6111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根据战略配售方案,并经核查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之间签署的认购协议,拟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分别为:

序 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简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类型拟认购金 额上限 (万元)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证投资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
2中信证券资管恒运昌员工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恒运昌员工 资管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6,504
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荆科技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业或其下属企业4,200
4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中微临港  
    4,000
5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屹唐股份  
    3,500
6长存鸿图股权投资(武汉)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长存鸿图  
    3,500
7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  
    1,000
8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电控产投  
    1,000
9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富创精密  
    1,000
10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豪威集团  
    1,000
注: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上限”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根据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其认购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不足 1亿股(份)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数量应当不超过 10名,战略配售证券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比例应当不超过 20%。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认购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符合《首发承销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一条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情况
1、中证投资
(1)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 2025年 5月 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证投资成立于 2012年 4月 1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中证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91286847J
法定代表人方浩
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
营业期限2012年 4月 1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01户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中证投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证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及跟投资格
根据中证投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持有中证投资 100%的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18年 1月 17日公告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及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公示(第七批)》,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3)控股股东
经核查,中证投资系中信证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持有其 100%的股权。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首发承销细则》第三章关于“战略配售”的规定、第四章关于“科创板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规定,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作为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首发承销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中证投资持有发行人 30.8470万股股份,占比为0.6076%;此外,中信证券通过发行人其他直接股东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约 3.3077万股股份,占比 0.0651%,合计占比 0.6727%。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中证投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信证券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证投资总资产 2,918,684万元,净资产2,616,20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111,295万元,利润总额 158,331万元,净利润 121,105万元。中证投资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同时,根据中证投资出具的承诺,中证投资用于缴纳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中证投资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证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中证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2、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
(1)基本情况
根据《中信证券资管恒运昌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证券资管恒运昌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恒运昌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号SBLP02
管理人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设立日期2025年 12月 8日
备案日期2025年 12月 12日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根据发行人于 2025年 12月 4日作出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发行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战略配售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获配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0%。

经核查,参与认购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为21名。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主要职务、认购金额及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等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劳动合同签 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比例
1乐卫平恒运昌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 人员3,275.0050.35%
2庄丽华恒运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360.005.54%
3林伟群恒运昌研发总监核心员工339.005.21%
4郑悦佳恒运昌财务总监高级管理 人员250.003.84%
5TAN YAN PENG恒运昌副总经理、运营 部总监高级管理 人员230.003.54%
6曹立恒运昌行政总监核心员工200.003.08%
7刘涛恒运昌董事、战略发展 总监核心员工200.003.08%
8俞日明恒运昌董事、高级销售 经理核心员工170.002.61%
9钱莉恒运昌市场销售总监核心员工160.002.46%
10姚志毅恒运昌职工董事、软件 研发经理核心员工150.002.31%
11郑跃锋恒运昌法务总监核心员工130.002.00%
12唐亚海恒运昌软件开发经理核心员工120.001.85%
13林桂浩恒运昌硬件研发经理核心员工120.001.85%
14王和平恒运昌供应链管理总监核心员工100.001.54%
序 号姓名劳动合同签 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比例
15尹捷夫恒运昌售后服务总监核心员工100.001.54%
16章兵恒运昌工程支持经理核心员工100.001.54%
17王志刚恒运昌党支部书记兼总 经理助理核心员工100.001.54%
18胡静恒运昌审计长核心员工100.001.54%
19皇甫刚恒运昌运营专家核心员工100.001.54%
20郭东霞恒运昌总经办主任兼人 事部总监核心员工100.001.54%
21黄永镇恒运昌研发测试经理核心员工100.001.54%
合计 6,504.00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 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3)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中信资管作为中信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有权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同时,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中信资管已出具承诺函,表明其作为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的实际控制主体。

因此,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中信资管,并非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4)参与本次发行与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的劳动关系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标准为:对公司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

经核查中信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的用工合同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除钱莉、皇甫刚为退休返聘人员外,其余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 19名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钱莉、皇甫刚作为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发行人签署退休返聘合同;以上 21名份额持有人均在发行人处任职,且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具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5)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首发承销细则》第三章有关“战略配售”的规定,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作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首发承销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各认购对象签署的承诺函、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资产证明并经主承销商核查,参与人员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形式筹集的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且该等资金投资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资管计划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及委托人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基于上述,主承销商认为,恒运昌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资金均来自于其自有资金,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承销业务规则》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3、拓荆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5507946696
法定代表人刘静
注册资本27,972.9118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0年 4月 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 109-3号(109-3号)14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 济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 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经核查拓荆科技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拓荆科技(688072)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 2025年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拓荆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55,026,69319.57%
2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 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37,888,00013.48%
3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516,3057.30%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120,5081.82%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081,5911.81%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901,5021.74%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4,287,4061.52%
8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4,285,3981.52%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175,6971.13%
10CHIANG CHIEN2,703,5880.96%
(3)实际控制人
根据拓荆科技的公告信息,拓荆科技第一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9.57%,第二大股东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 13.48%。单一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占股份比例均无法实现对拓荆科技的控制,因此拓荆科技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1)投资者类型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成立于 2010年 4月,并于2022年 4月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代码:688072)。拓荆科技主要从事高端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重点聚焦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目前,拓荆科技已经形成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PECVD)设备、原子层沉积(ALD)设备、次常压化学气相沉积(SACVD)设备和高密度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HDPCVD设备)为主的薄膜设备系列产品及混合键合设备系列产品,在集成电路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制造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此外,拓荆科技推出了应用于晶圆级三维集成领域的混合键合设备(Hybrid Bonding)系列产品。截止 2025年 9月 30日,拓荆科技资产总额 189.07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42.20亿元,实现净利润 5.36亿元。因此,拓荆科技系大型企业。

近年来,拓荆科技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曾参与认购珂玛科技(301611)、富创精密(688409)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战略合作安排
根据发行人与拓荆科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发行人与拓荆科技的合作内容如下:
A、技术联合攻关与产品迭代升级
恒运昌作为拓荆科技 2024年度第一大等离子体射频电源系统供应商及前十大零部件供应商,未来将持续深化与拓荆科技的供应链合作,构建稳定、高效的合作机制,共同维护长期共赢的发展前景。

拓荆科技作为薄膜沉积设备领域的龙头企业,与恒运昌的持续深度合作将有助于其突破关键零部件“卡脖子”难题。双方将围绕更先进的制程需求,重点在PEALD(high-k介质)应用中针对等离子体射频电源系统的快速响应能力、脉冲技术、固态匹配器等方向展开联合研发,并协同拓展先进封装键合设备领域中等离子体射频电源应用场景,以满足下一代半导体制造对高性能、高可靠性的核心需求。同时,双方将通过推进国产化战略,降低对国际供应商的依赖,共同构建安全、可控的供应链体系,有效应对全球供应链波动风险。

B、市场资源共享与生态共建
恒运昌通过与拓荆科技的长期合作,已深度融入国产半导体装备供应链,未来有望借助拓荆科技的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在刻蚀、薄膜沉积及先进封装领域的渗透率,实现“技术协同+市场共赢”的双向赋能。

根据《首发承销细则》第三章关于“战略配售”的规定,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作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首发承销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5)关联关系
根据拓荆科技出具的说明函并经核查,拓荆科技为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3.0856%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3.4197%的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拓荆科技与主承销商、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根据拓荆科技的说明,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为独立的决策结果,履行了内部的审批流程,未受上述关联关系的影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拓荆科技 2024年年度报告和 2025年三季度报告,拓荆科技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拓荆科技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拓荆科技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拓荆科技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4、中微临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3JQ23
法定代表人尹志尧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营业期限2020年 6月 12日至 2050年 6月 1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 416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科技、数据科技、电子信息科领 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 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 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 电子真空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除外);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庭消 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知识产权服务 (除专利);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 经济咨询服务(除金融);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中微临港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微临港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中微临港提供的股权结构图,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中微临港的股权 结构如下: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688012.SH)持有中微临港 100%的股权,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 2025年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中微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3,483,53314.93%
2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77,188,72212.33%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5,893,8958.93%
4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 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23,254,3493.71%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 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14,945,3742.39%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633,5812.34%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 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937,0331.59%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8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8,366,3181.34%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 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503,5201.20%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 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672,3160.91%
(3)实际控制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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