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601117):中国化学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1:36:16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00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6名激励对象因撤职、考核结果不
达标,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其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应由公
司回购,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12万股。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06,877,362股变
更为6,106,666,162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单位:万股

回购股份数量(万股)注销股份数量(万股)注销日期
21.1221.122026年1月19日
? 实施情况: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1月19日
完成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将引致公司注
册资本的减少,需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
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上
述期限内,未收到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
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被撤职,不再属于激励范围,对
其已获授权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9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5
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不合格,对上述人员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股票的部分或全部由公司回购,其中3人考核为合格,
其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股票的80%可解除限售,其余20%由公
司回购注销,2人考核为不合格,其当年计划解除限售股票的
100%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5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1.22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6人,合计拟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21.12万股。

(三)本次注销安排及后续事项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5152607),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
相关申请文件,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
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在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本次注销前数量本次变动数量变动后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69,580,76206,069,580,76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296,600-211,20037,085,400
合计6,106,877,362-211,2006,106,666,16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
程序、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
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
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
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本次回购
注销事宜表示异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中国化学本次回购注销相关
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中国化学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中国化学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股份注销登记及公司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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