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1:30:46 中财网
原标题:恒实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康金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杨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赵东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4选举任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5选举李小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隋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刘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韩先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议案1.00、议案2.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具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出具委托人持股凭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6年1月29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证券部
联系人:黄子健 司晓薇
联系电话:010-62670506
传真:010-626705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13”,投票简称为“恒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康金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杨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赵东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4选举任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5选举李小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隋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刘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韩先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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