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300913):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1:26:08 中财网
原标题:兆龙互连: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

2、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6、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自有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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