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30091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14日,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姚金龙先生、姚银龙先生、姚云涛先生、姚云萍女士、姚伟民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合计不超过2,61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为:拟与关联方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1,11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商品、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及房屋租赁产生的交易;拟与关联方德清县新市镇火候鸟包装材料厂发生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原材料产生的交易。 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15.00万元,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41.51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2026年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的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德清县新市镇火候鸟包装材料厂 经营者:陈建平;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新市镇士林西湖圩99号;经营范围:包装用木制托盘加工、销售。 2、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00 法定代表人:姚银龙;注册资本: 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平南路309、311、313、315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139.60万元,净资产3,851.0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8.56万元,净利润224.8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违约风险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关联租赁等业务,按照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市场化方式协定交易价格;对于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各关联方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签署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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