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3009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互连”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兆龙互连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2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70,4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9.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4,999,961.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182,075.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817,886.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34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由于兆龙互连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略低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差异均为发行费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兆龙互连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兆龙互连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廖 磊 俞康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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