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300198):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1:21:42 中财网
原标题:ST纳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鑫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方凯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重整投资人泉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金超女士、潘潇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文女士、何佩佩女士、林文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文女士、林文渊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何佩佩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鑫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

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部门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临时负责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部门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部门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资本运营部主任;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市场投资中心副主任、投资并购部主任;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市场投资中心主任;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市场投资中心主任,兼任三峡云环境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市场投资中心主任;2024年4月至今,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投资中心外派高管(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鑫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方凯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2012年7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任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研究室总监,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2021年6月至今就职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一部高级投资经理、兼任江峡绿色(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凯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金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任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2022年7月至今,兼任匹克(中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2025年2月,兼任中环寰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泉州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理事;2024年5月至今,兼任泉州市基金业协会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潘潇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任泉州市金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任泉州市金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任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2025年7月,任泉州国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泉州国贸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2024年5月至今,兼任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兼任石狮市金同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2月至今,兼任泉州市金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兼任泉州市金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7月至今,兼任泉州国贸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2月至今,兼任泉州国贸荟源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月至今,兼任泉州市泉台融合发展促进基金会理事;2025年7月至今,兼任泉州市内外贸协同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潇狄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1989年8月至1997年6月,任于福建省华福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05年8月,任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任福建中城集团财务总监;2008年7月至2013年5月,任福州电视台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今,任福建群升置业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何佩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博士学历。

2008年7月至今,任职于福州大学法学院教师,2022年8月至今兼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佩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林文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2年9月至2006年5月,任泉州商标事务所副所长;2006年6月至2012年7月,任泉州华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7月至今,任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文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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