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原标题:蓝特光学: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〇二六年一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徐云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460.2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0、公司积极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预案已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之内容。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及注册的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3、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公司声明..............................................................................................................................1 特别提示..............................................................................................................................2 目 录..................................................................................................................................5 释 义..................................................................................................................................7 一、一般释义..............................................................................................................7 二、专业释义..............................................................................................................7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9 一、公司基本情况......................................................................................................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9三、本次发行的方案概要........................................................................................1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6 ........................................................17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是否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7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7..........................................................................................18第二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8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19..................................................23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2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23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影响................................39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41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43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4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44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4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45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45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45 第五节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49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49 二、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51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51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52第六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57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57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5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9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60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60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62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注2:本预案涉及的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AR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为精密光学元器件发展注入动能 AR产业是我国数字经济规划的重点产业之一。伴随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持续突破并与AR加速融合,技术迭代与体验升级共同催生了新的应用场景与商业模式,AR产业生态逐步成熟,设备渗透率持续提升,产业整体已步入高速发展阶段。2018-2024年,全球AR头显出货量从26万台上涨至42万台,年复合增长率达8.3%,预计2025年将达到58万台。根据TrendForce预测,2030年全球AR眼镜出货量有望达到3,210万台,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目前,AR设备中的光学方案主要包括光波导、棱镜、离轴光学和自由曲面等。 光波导主要系利用折射和全反射原理,将光信号限制在高折射率的芯层中,通过合适的波导结构和设计,实现光信号的传输和耦合。在众多光学方案中,光波导因其形态接近传统眼镜,具备体积轻薄、高透光率和较大视场角等优势,是目前各大厂商选择的主流光学方案。光波导元器件的基底材料需要采用高折射率、高性能、高精度的光学材料晶圆制作。因此,伴随AR产业的蓬勃发展与光波导方案的渗透应用,光学元器件有望在AR领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市场潜力持续释放。根据QYResearch数据,2024年全球波导用光学材料晶圆市场规模为2.53亿美元,2025年预计达到2.7亿美元,此后将以每年6.8%的复合增速保持增长,预计2031年达到4.01亿美元。 2、玻璃非球面透镜应用范围广泛,市场需求持续释放 与塑料非球面透镜相比,玻璃材质具有显著的性能优势。它拥有更高的折射率、更低的复折射率和色收差,同时具备耐高温、高稳定性等特性,能够在极端环境下保持优异的光学性能。这些特性使得玻璃非球面透镜成为高端光学系统的理想选择。 同时,与传统玻璃球面透镜相比,玻璃非球面透镜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引入圆锥常数和非球面系数,能够自由设计面型以精确校正球面像差,一片玻璃非球面透镜即可替代2-3片的玻璃球面透镜组合。玻璃非球面透镜能够在提升系统成像质量的同时,有效简化镜头结构,降低光学系统的体积、重量与总成本,在多个下游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在消费电子领域,玻璃非球面透镜能够减少智能手机摄像头镜片数量、压缩光学总长,实现高清成像与超薄设计,并逐步替代传统球面透镜组,成为手持智能影像设备在高性能光学系统方面的核心方案与标准配置。此外,玻璃非球面透镜是消费级无人机影像模块的核心组件,直接影响无人机的成像性能、拍摄体验;可交换镜头则依靠玻璃非球面透镜校正各类像差,提升边缘锐度与整体分辨率。在光通信领域,随着数据传输速率快速提高,对光模块中光路的耦合效率与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微型玻璃非球面透镜凭借高精度面型与优异的热稳定性,逐步成为保障信号高质量传输的关键元器件。在车载领域,玻璃非球面透镜能够有效减少镜片片数、减小系统质量,更能满足激光雷达对聚焦和准直的精确度要求。 在全球宏观经济恢复发展与高端市场需求带动下,消费电子市场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沙利文预计2024-2027年全球手持智能影像设备市场规模将从424.5亿元增长至592.0亿元,出货量将从5,232.2万台增长至7,223.3万台;观研天下预计全球消费级无人机市场规模将从2025年的858.80亿元增长至2029年的1,309.83亿元;IDC预计2024-2029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将以1.5%的复合增速保持增长,并且随着多摄配置从双摄向三摄、四摄乃至更多方向发展,单机摄像头中的模组数量也将持续增加。2024年我国手机摄像头及模组市场规模为1,135亿元,同比增长20%,带动相关光学元器件需求增长。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II(GlobalInformationInc.)的报告,在数码相机领域,随着消费者对影像要求的持续提升,全球可交换镜头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趋势,有望从2024年的209.8亿美元增长至2032年的276.3亿美元。在光通信领域,人工智能、云计算的爆发推动全球高速数据传输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直接拉动光通信市场需求快速释放。Lightcounting预测,2024-2029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将保持22%的复合增长率,2029年有望突破370亿美元。在车载领域,智能驾驶的持续发展将带动激光雷达、车载镜头等零部件需求,观研天下预测,车载激光雷达市场未来将持续扩容,2029年将达到36.32亿美元。综上,玻璃非球面透镜下游应用场景广泛,伴随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玻璃非球面透镜有望同步迎来市场增量空间。 3、半导体工艺与光学技术加速融合,晶圆级工艺推动产业技术革新 当前,半导体工艺与光学技术加速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光学元器件制造工艺革新,催生出新的产品形态和应用场景,为光学元器件产业带来技术变革。晶圆级光学工艺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通过将数千至上万个具有复杂光学功能的微纳元器件集成在单一晶圆基底上,实现了光学制造从传统单件加工向半导体式批量制造的跨越。这一制造模式的升级,将提升生产效率与元器件一致性,并降低元器件单位制造成本,为相关光学元器件的规模化应用奠定基础。 在技术层面,半导体工艺为微纳光学带来了更高的加工精度和集成密度。借助半导体行业成熟的光刻、刻蚀、沉积工艺,微纳光学元器件能够实现亚波长尺度的精细结构,从而对光波的相位、振幅和偏振状态进行精确调控。在应用场景方面,微纳光学元器件具备体积小、集成度高、功能丰富等优势,能够突破传统光学器件的尺寸限制,满足现代设备小型化、多功能化需求,逐渐成为汽车灯光投影、激光雷达、光通信等前沿领域不可或缺的核心部件。伴随半导体工艺节点的持续演进与新型光学材料的不断涌现,微纳光学元器件将不断向高性能、低成本与规模化方向发展,有望为下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提供重要支撑。在此背景下,微透镜阵列充分发挥了微纳光学在精密制造与小型集成化方面的优势,通过纳米压印和刻蚀技术将数千个微米级透镜单元集成在单一晶圆基底上,实现了光学制造从传统单件加工向半导体式批量制造的跨越,为现代光学系统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握下游市场重要机遇 伴随AR产业的蓬勃发展与光波导方案的渗透应用,光学元器件有望在AR领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高折玻璃晶圆、晶体类晶圆等光学材料晶圆市场潜力持续释放。在全球宏观经济恢复发展与高端市场需求带动下;以智能手机、手持影像创作设备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市场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智能驾驶的持续发展也将带动激光雷达、车载镜头等零部件需求;人工智能、云计算的迅速发展推动全球高速数据传输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直接拉动光通信市场需求快速释放,上述领域的应用均为玻璃非球面透镜带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车载应用市场和光通信市场的需求将为微透镜阵列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握下游市场机遇,积极抢占市场份额,拓宽业务领域,助力长远发展。 2、扩大主营产品生产能力,推动业务规模进一步增长 受益于光学元器件技术进步、应用场景拓展以及下游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部分晶圆及微透镜阵列产品收入实现快速增长,订单需求持续攀升,现有生产能力已经难以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此次融资所得资金将通过优化生产布局、购置生产检测设备、进一步研发半导体与光学制造工艺相结合的技术等方式,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与制造水平,扩大玻璃非球面透镜、晶圆、微透镜阵列等产品生产能力,为公司未来市场开拓与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产能储备。 3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 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与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需求将随之同步增长。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从而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助于提高业务抗风险能力与稳定经营能力,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发行的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徐云明先生将以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徐云明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发行对象与公司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徐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690,4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7.13%,为公司控股股东。徐云明先生持有蓝拓投资42.67%出资额并担任蓝拓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蓝拓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57%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8.7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云明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本次发行对象中徐云明先生为发行人关联方。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外,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送现金股利:P=P-D 1 0 送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P-D)/(1+N) 1 0 P D N 其中, 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1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徐云明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徐云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60.2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徐云明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徐云明先生持有公司150,690,4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7.13%,为公司控股股东。徐云明先生持有蓝拓投资42.67%出资额并担任蓝拓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蓝拓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57%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8.7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徐云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徐云明先生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是否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批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徐云明先生外的其他投资者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徐云明先生将以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徐云明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徐云明先生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徐云明先生,1968年出生,男,身份证号码3304111968********,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兴市复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2003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长兼总经理。 2、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徐云明先生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徐云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以外,公司与徐云明先生之间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情况。 4、本次发行预案公告前24个月内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公告前24个月内,徐云明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5、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徐云明先生本次认购资金是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徐云明先生就参与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作出承诺: “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蓝特光学或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订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徐云明 (二)认购情况 1、认购标的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即认购人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以甲方公开披露的发行方案为准。 乙方同意接受具体发行价格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认购总金额及数量 本次发行中,甲方拟发行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5,460.23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双方同意,本次发行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认购款总金额”)。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为认购款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标的股份。在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乙方应在收到蓝特光学或其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载明的金额与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三)资金来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乙方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乙方不得接受甲方以任何方式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保证与承诺的,从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违约且该违约已经导致本协议之目的不能实现,在不妨碍甲方行使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若甲方违约且该违约已经导致本协议之目的不能实现,在不妨碍乙方行使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 4、如甲方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未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或导致乙方最终认购数量与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数量有差异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5、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认购事宜未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未同意注册,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等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及本协议; (2)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2、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可就未尽事宜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作出。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460.2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AR光学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50,052.09万元,是公司顺应AR产业快速发展趋势,把握市场良好机遇的重要之举。项目将加大公司在AR光学产品制造工艺等关键环节的投入。一方面,项目拟通过购置相关生产检测设备,扩大公司AR领域产品批量化生产与交付能力,从而抢占市场先机,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项目将持续推进公司在AR领域的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程,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线,增强公司的业务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满足企业长远发展需求。 AR产业是我国数字经济规划的重点产业之一。伴随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持续突破并与AR加速融合,技术迭代与体验升级共同催生了新的应用场景与商业模式,AR产业生态逐步成熟,设备渗透率持续提升,产业整体已步入高速发展阶段。2018-2024年,全球AR头显出货量从26万台上涨至42万台,年复合增长率达8.3%,预计2025年将达到58万台。根据TrendForce预测,2030年全球AR眼镜出货量有望达到3,210万台,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光学显示模组是AR设备的核心部件,直接影响了AR设备的成像质量、体积重量和用户体验,随着AR产业的蓬勃发展与终端设备的加速放量,光学显示模组市场需求日益提高。另外,消费级AR产品对设备的轻薄性、显示亮度、功耗和全彩表现均提出了更高要求,持续推动了包括MicroLED、光波导在内的先进光学与显示方案不断迭代与创新。由此可见,AR产业的高速发展与需求爆发,将同步带动光学显示模组技术创新与规模增长,为行业创造重要的发展机遇。 随着消费级AR眼镜市场需求持续释放,终端客户对于AR设备的成像质量、使用便捷性、佩戴舒适度、沉浸式体验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光学方案是提升AR设备性能的关键,目前AR设备中的光学方案主要包括光波导、棱镜、离轴光学和自由曲面等。光波导主要系利用折射和全反射原理,将光信号限制在高折射率的芯层中,通过合适的波导结构和设计,实现光信号的传输和耦合。在众多光学方案中,光波导因其形态接近传统眼镜,具备体积轻薄、高透光率和较大视场角等优势,更符合日常佩戴需求,被视为打造轻量化AR眼镜的理想选择。光波导元器件的基底材料需要采用高折射率、高性能、高精度的光学材料晶圆制作。因此,伴随AR产业的蓬勃发展与光波导方案的渗透应用,光学元器件有望在AR领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市场潜力持续释放。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业务竞争力 在AI大模型快速发展的背景下,AR、VR等终端设备不再是单纯的娱乐、体验设备,而是成为承接大模型能力、实现下一代人机交互的核心智能终端载体。从技术路线来说,随着AR眼镜在消费端市场逐步放量,消费端用户对AR眼镜的成像质量、使用场景、佩戴体验等提出更高要求,光波导方案的AR眼镜能够为消费AR 者带来更优的显示和佩戴体验,已经成为 眼镜目前主流的光学显示方案。光学元器件是AR显示系统的核心组件,应用场景包括AR光波导片、CoverGlass等。 伴随AR眼镜市场快速发展、光波导方案技术路线不断成熟,相关光学元器件有望迎来应用拓展与需求增长的重要机遇期。 本项目是公司顺应AR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机遇的必要举措。项目将加强公司在AR光学产品制造工艺等关键环节的投入,提高公司在细分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推动相关核心技术与先进工艺的突破升级,从而加快公司AR光学产品的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落地。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实现各类AR系列产品的量产与持续、稳定供应,从而抢占AR领域市场先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完善并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重视对行业及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坚持以客户为导向,持续推进重大项目的技术攻坚,同时依托公司现有成熟的工艺制程,围绕新材料应用、新工艺突破、新技术迭代,深入挖掘前沿技术应用,不断拓宽产品品类与应用场景,并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跃迁。目前,公司拥有光学棱镜、玻璃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三大产品体系,涵盖多种型号规格的微棱镜、成像棱镜、激光准直类非球面透镜、显示玻璃晶圆、衬底玻璃晶圆产品,产品形态丰富、业务矩阵完善。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不断深入AR领域业务布局,持续丰富AR产品线、完善产品矩阵,形成包括12寸高折玻璃晶圆、12寸晶体类晶圆在内的AR眼镜所用显示晶圆,以适应AR设备高性能、轻薄化的发展趋势,提高细分领域市场竞争力、增强业务规模优势。同时,本项目也将扩大CoverGlass等产品的供给能力,为AR眼镜提供保护盖片等其他光学元器件。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同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满足未来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需求。 (3)提高产品规模化交付能力,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 在技术进步与应用拓展的双重驱动下,近年来全球AR产业实现快速发展。根FastData AR/VR/MR 2019 268 2024 据 数据,全球 市场规模从 年 亿美元增长至 年 的937亿美元,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28.45%,预计2025年全球AR/VR/MR市场规模将达到1,207亿美元,整体市场呈现稳步增长趋势,行业前景明朗。我国是全AR IDC 2024-2029 AR/VR 41.1% 球 的重要市场, 预测 年间我国 市场将以 的复合增 速保持高速增长,预计2029年我国AR/VR总投资规模将超过105亿美元。AR光波导晶片是一种专为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光学波导系统设计的高精度晶圆基底,对于推进AR设备小型化、大视场角及高光学效率至关重要。根据QYResearch数据,2024年全球波导用光学材料晶圆市场规模为2.53亿美元,2025年预计为2.7亿美元,2031年预计超过4.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6.8%,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坚持以科研创新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AR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能优化布局,在AR细分市场具备一定先发优势。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充分发挥在AR领域积累的技术与产品优势,持续扩大相关产品生产规模,提高产品供应能力与业务交付水平,以适应快速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从而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推动业务规模进一步增长。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广阔的下游需求空间,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保障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进步,AR产业得到良好发展,产品技术持续迭代,智能交互与沉浸式体验感不断提升,消费者接受度快速提高。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XR市场规模为937亿美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207亿美元,市场保持快速增长。作为XR产业的重要部分,AR眼镜凭借轻量化、功能化、智能化特点在消费级场景更具优势。在终端市场的拉动下,全球AR头显出货量从2018年的26万台增长至2024年的42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约8.3%,预计2030年全球AR眼镜出货量将超过3,000万台。此外,AI应用的逐步落地极大地赋能了AI智能眼镜类产品需求的增长,AR眼镜作为搭载了显示成像功能的高阶AI眼镜应用,将受益于相关市场需求的增长,2024年全球AI眼镜出货量为550万台,此后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2030年出货量将达到8,000万台,有望开启万亿级蓝海市场。 本项目产品均为AR设备光学显示系统的核心元器件,其市场需求与下游AR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因此,下游AR产业的高速发展,AR眼镜出货量的不断增长,将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重要的市场保障。 (2)坚实的技术储备和自主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前提保证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将自主创新视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组建了一支综合光学设计、机械工艺、材料、电子技术、软件设计、半导体等多领域复合背景的专业研发团队,建设了“蓝特光学元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蓝特高精度光学元件研究院”等多个先进的技术研发平台,并积极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经过多年的行业沉淀与积累,公司在光学加工工艺领域形成了独到的理解,积累了丰富的行业Know-How,掌握了多项与晶圆加工相关的核心技术。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76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9项,拥有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由此可见,公司拥有强大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与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为本项目AR光学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提供前提保证。 (3)较强的品牌及市场影响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光学元器件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光学仪器与电子产品制造企业,相关客户对于供应商有着较高的工艺指标要求和严格的筛选标准,通常客户更倾向于和品牌美誉度高、市场影响力强、业务规模大的供应商建立合作,而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已有的市场与品牌壁垒,因此拥有市场和客户认可的品牌已经成为相关企业差异化竞争的关键。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公司与多家国内外行业标杆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凭借在晶圆高精度加工制造、生产质量管控、快速响应与及时交付等方面的优势,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与广泛认可,树立了较高的市场口碑与品牌影响力。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与稳定的客户资源,能够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支持。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0,052.09万元,拟全部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建立起大尺寸、新材料晶圆及配套光学元器件的批量生产能力,有效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6、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实施主体为浙江蓝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嘉兴高新区,桃园路北侧、秀新路西侧,本项目土地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为浙(2024)嘉秀不动产权第0003780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7、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等事项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等手续尚在办理中。 (二)玻璃非球面透镜生产力提升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24,179.11万元,将优化完善现有生产布局,购置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提高公司制造水平与生产效率,从而扩充玻璃非球面透镜的生产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同时,项目将基于公司现有技术积累与产业基础,持续丰富产品结构与业务体系,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未来市场开拓与业务拓展,促进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 与塑料非球面透镜相比,玻璃材质具有显著的性能优势。它拥有更高的折射率、更低的复折射率和色收差,同时具备耐高温、高稳定性等特性,能够在极端环境下保持优异的光学性能。这些特性使得玻璃非球面透镜成为高端光学系统的理想选择。 同时,与传统玻璃球面透镜相比,玻璃非球面透镜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引入圆锥常数和非球面系数,能够自由设计面型以精确校正球面像差,一片玻璃非球面透镜即可替代2-3片的玻璃球面透镜组合。玻璃非球面透镜能够在提升系统成像质量的同时,有效简化镜头结构,降低光学系统的体积、重量与总成本,在多个下游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玻璃非球面透镜能够减少智能手机摄像头镜片数量、压缩光学总长,实现高清成像与超薄设计;交换镜头则依靠玻璃非球面透镜校正各类像差,提升边缘锐度与整体分辨率。在光通信领域,随着数据传输速率快速提高,对光模块中光路的耦合效率与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微型玻璃非球面透镜凭借高精度面型与优异的热稳定性,逐步成为保障信号高质量传输的关键元件。精密模压成型技术是制造高精度玻璃非球面透镜的关键工艺,在全球光学元器件高性能、小型化与集成化发展背景下,精密模压成型技术不断成熟与进步,并通过综合应用超精密模具、特种光学玻璃材料及可控的成型工艺,逐步实现了玻璃非球面透镜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批量化生产,推动玻璃非球面透镜应用范围不断拓展,行业发展空间较为广阔。 玻璃非球面透镜下游应用场景广泛,涉及消费电子、光通信、车载智能驾驶等众多领域。在全球宏观经济恢复发展与高端市场需求带动下,消费电子市场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沙利文预测2024-2027年全球手持智能影像设备市场规模将从424.5亿元增长至592.0亿元,出货量将从5,232.2万台增长至7,223.3万台。IDC预计2024-2029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将以1.5%的复合增速保持增长,并且随着多摄配置从双摄向三摄、四摄乃至更多方向发展,单机摄像头模组数量持续增加。2024年我国手机摄像头及模组市场规模为1,135亿元,同比增长20%,将同步带动相关光学元器件需求增长。在数码相机领域,随着消费者对影像要求的持续提升,全球交换镜头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趋势,有望从2024年的209.8亿美元增长至2032年的276.3亿美元。在光通信领域,人工智能、云计算的爆发推动全球高速数据传输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直接拉动光通信市场需求快速释放。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2024-2029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将保持22%的复合增长率,2029年有望突破370亿美元。 玻璃非球面透镜是下游消费电子、光通信等应用领域的关键光学元器件,因此消费电子产品的持续创新、光通信基础设施的升级扩容将为玻璃非球面透镜市场需求增长注入强劲动力。根据QYResearch数据,全球用于消费电子的模压玻璃非球2024 3.45 2031 8.84 面镜片市场规模预计从 年的 亿美元增长到 年的 亿美元,年均 复合增长率约为14.6%。在光通信领域,根据博研咨询数据及预测,2024年我国光通信非球面透镜市场规模为15.8亿元,此后将保持17.7%的复合增速,到2030年42 市场规模将达到 亿元,市场发展空间较为广阔。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充主营业务生产能力,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求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从事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深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与高效的技术服务能力,在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电子、AR、光通信与半导体、光学仪器等领域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基础。近年来,伴随光学元器件行业技术持续进步,应用场景快速拓展,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等主营业务实现快速发展,呈现产销两旺的态势。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目前通过合理的订单规划、内部资源调配整合等方式,保证了现有订单产品的按时交付,但受制于现有生产作业面积、场地布局、生产设备数量等因素,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能趋于饱和,难以满足未来企业及市场的长远发展需求。 公司将通过本项目建设,优化现有生产布局,购置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进一步扩大玻璃非球面透镜产品生产规模,提高主营业务生产制造水平与产品供应能力,满足现有业务快速增长需求,同时为公司未来市场开拓与业务拓展提供充足的产能储备,促进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2 ()强化公司业务布局,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与塑料非球面透镜相比,玻璃材质具有显著的性能优势。它拥有更高的折射率、更低的复折射率和色收差,同时具备耐高温、高稳定性等特性,能够在极端环境下保持优异的光学性能。与传统球面透镜相比,玻璃非球面透镜可以精确控制光线折射路径,显著提升光线聚焦效率与光斑质量,具备折射率高、透光性好、聚光能力强、性能稳定等显著优势,能够满足智能手机、手持影像创作设备、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在高性能成像、轻薄化设计、生物识别技术应用等方面的需求,逐渐成为消费电子产品镜片的重要发展方向。在光通信的高速光模块领域,光学组件性能是决定整个系统数据传输速率与稳定性的核心因素。玻璃非球面透镜作为关键光学元器件,凭借其独特的光学设计优势,在高速光模块产品中脱颖而出。未来伴随光通信市场的快速爆发以及消费电子领域的稳步增长,玻璃非球面透镜将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玻璃非球面透镜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与生产经验。 公司将通过本项目持续深耕主营业务领域,把握下游消费电子、车载领域、光通信行业重要机遇,扩大相关玻璃非球面透镜产品生产能力;同时加快公司在大口径交换镜头玻璃非球面透镜的研发与产业化进程,从而不断丰富产品类型、拓宽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 (3)把握下游市场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目前,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光通信、车载三大领域。 玻璃非球面透镜是实现消费电子设备“视觉感知”的关键组件。随着近年来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爆发,消费电子产品升级迭代周期加快,市场逐步复苏并向好发展。在消费电子领域,根据IDC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4亿台,同比增长6.4%;根据沙利文预测,2024-2027年全球手持智能影像设备出货量将从5,232.2万台增长至7,223.3万台;根据观研天下预测,全球消费级无人机市场规模将从2025年的858.80亿元增长至2029年的1,309.83亿元,相应摄影模块数量随之增长。同时,消费个性化、多元化升级背景下拍摄性能要求显著提升,单个消费电子产品中的摄影模块数量增长,其光学系统向“玻塑混合”架构变革,进一步推动玻璃非球面透镜在消费电子领域的需求持续增长。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玻塑混合镜头已成为主流厂商的布局重点。与全塑胶镜头相比,玻塑混合镜头在成像亮度、清晰度、色彩还原度和对比度方面都有明显优势,特别是在暗光环境下,能够减少噪点和失真,拍摄出更加清晰细腻的画面。在光通信领域,玻璃非球面透镜凭借有效减少相差、提升光信号传输效率的优势,被广泛应用于光模块、光纤耦合器等关键设备中。随着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快速发展,800G 全球高速数据传输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数据中心内部互联速率也已形成 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并且向1.6T技术演进,推动光模块市场快速爆发。Lightcounting预测,2024-2029年全球光模块市场增速约22%,到2029年市场规模将突破370亿美元,有望为高精度、高性能的玻璃非球面透镜带来广阔的应用空间。 在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客户对于玻璃非球面透镜的需求量将相应增加,具备高品质供应能力和产能保障的企业有望获得大量业务机会。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在扩充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产能的同时,购置一系列高精度、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提高产品制造水平与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的供货稳定性、及时性,强化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广阔的市场空间与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保障非球面玻璃透镜在透光率、折射率、温度范围、失真率、耐磨性、色差、成像效果和稳定性方面拥有显著优势,能够有效提高图像质量、提升分辨率并减少光学伪影,在消费电子、光通信、汽车电子等领域得到广阔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受到智能手机、运动相机、专业影像等关键细分市场的持续推动,全球消费电子领域玻璃非球面透镜市场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根据QYResearch数据,全球用于消费电子的模压玻璃非球面镜片市场规模预计从2024年的3.45亿美元增长到2031年的8.84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4.6%。在光通信领域,玻璃非球面透镜凭借优异的光学性能和灵活的设计,在光通信模块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伴随高速光通信网络升级的强劲驱动,玻璃非球面透镜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博研咨询数据及预测,2024年我国光通信非球面透镜市场规模为15.8亿元,此后将保持17.7%的复合增速,到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2亿元。 凭借公司高效的研发流程、快速的响应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等优势,公司消费电子玻璃非球面透镜、光通信玻璃非球面透镜已与境内外知名客户达成合作,交换镜头玻璃非球面透镜目前处于研发送样阶段。公司客户作为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在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建立了较为科学、严格的筛选和认证机制,通常会对供应商的技术研发、规模量产水平、品牌形象、质量控制、快速响应等能力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估,通过考核与认证的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同时,上述品牌客户对于供应商结构稳定性较为重视,双方一旦建立合作,一般不会轻易变更供应商。 由此可见,本项目产品下游市场空间较为广阔,发展前景良好,同时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头部客户,具备优质的客户资源与销售渠道,有助于未来公司以此为基础,持续开拓新产品、新市场、新客户,从而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重要保障。 (2)长期深耕玻璃非球面领域,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和生产经验 公司长期专注于光学元器件的研发与制造,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在玻璃非球面透镜领域积累了包括精密模具制造、精密模压、光学镀膜及光学检测等核心工艺在内的技术储备与生产经验。公司将通过本项目建设,实现主营业务玻璃非球面透镜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充,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同时也为公司市场开拓与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产能储备。本项目实施将在现有核心技术体系与生产工艺基础上,通过引入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优化光学设计、模具制造及批量生产工艺,进一步提升产品精度与一致性,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进行优化与升级。同时,项目在市场方面与现有业务具备一致性与延续性,公司实施该项目能够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及市场口碑,保障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 (3)科学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产品和业务覆盖消费电子、车载、光通信、半导体等先进制造领域。为了满足上述领域客户对产品质量与稳定性的高标准要求,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已建立起覆盖产品开发设计、供应商管理、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出货检验、售后管理等全流程、系统化的质量保障体系,并在经营过程中持续完善优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强化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已组建起一支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质保团队,对业务开展实施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IATF16949等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因此,公司拥有科学、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保证了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可靠性、可追溯性,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4,179.11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增强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的生产能力,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6、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实施主体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本项目土地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为浙(2025)嘉秀不动产权第0018235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7、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等事项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等手续尚在办理中。 (三)微纳光学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12,229.03万元,旨在贯彻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持续深入在微纳光学元器件领域的业务布局。一方面,项目将优化现有产线布局,提高晶圆级压印微透镜阵列量产能力,满足下游市场对光学元器件的高精密、小型化、集成化要求,提高公司业务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拟通过本项目进一步加强在半导体技术、纳米压印、刻蚀工艺等光学领域先进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微纳光学元器件相关产品技术迭代与创新升级,从而为我国高端精密光学元器件国产化贡献力量。 当前,半导体工艺与光学技术加速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光学元器件制造工艺革新,催生出新的产品形态和应用场景。晶圆级光学工艺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通过将数千至上万个具有复杂光学功能的微纳元件集成在单一晶圆基底上,实现了光学制造从传统单件加工向半导体式批量制造的跨越。制造模式的升级,在提升生产效率与元件一致性的同时,大幅降低了元件单位制造成本,为相关光学元器件的规模化应用奠定基础。在技术层面,半导体工艺为微纳光学带来了更高的加工精度和集成密度。借助半导体行业成熟的光刻、刻蚀、沉积工艺,微纳光学元器件能够实现亚波长尺度的精细结构,从而对光波的相位、振幅和偏振状态进行精确调控。在消3D 费电子领域,晶圆级光学元器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的多摄像头系统与 传感模组;在车载领域,微纳光学元器件已在乘用车照明与投影领域形成了广泛的应用;在AR/VR领域,微纳光学技术则为轻量化、小型化的显示系统提供了理想的光学解决方案;在光通信领域,微纳光学器件可应用于光模块中,提高光信号的传输效率和稳定性,降低光信号的衰减和失真。伴随半导体工艺节点的持续演进与新型光学材料的不断涌现,微纳光学元器件将不断向高性能、低成本与规模化方向发展,有望为下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提供重要支撑。 微透镜阵列由数千个微米级透镜单元构成,充分发挥了微纳光学在精密制造与集成化方面的优势,推动光学元器件朝着小型化与高性能方向快速发展。在技术路线方面,微透镜阵列的制造紧密依托先进半导体加工工艺,在晶圆基底上同时加工数以万计的微透镜单元,从而形成微透镜阵列,在确保产品一致性的同时,显著提升生产效率。纳米压印光刻作为一种高分辨率图形化技术,通过模具对树脂材料进行物理压印实现图形转移,突破了传统光学光刻的衍射极限限制,其理论分辨率已可推进至3nm以下节点。干法刻蚀技术作为微纳结构成型的关键环节,通过反应离子刻蚀与离子束刻蚀等手段精准调控光学材料表面形貌,直接影响元器件的关键光学性能。 在应用场景方面,微透镜阵列凭借其小型化、高亮度与高清晰度等特性,在汽车显示照明与投影、生物医学、工业检测与光通信和数据存储等众多领域得到应用,展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目前,微透镜阵列在乘用车照明与投影领域应用最为广泛。 例如,宝马创新性推出的天使之翼地毯灯用到了上述方案,当车主解锁车辆或推开车门时,可以看到投射在地上的迎宾光毯。在内部装饰照明领域,小型化的微透镜阵列模块可为车内空间打造舒适的氛围光影,提升整车科技感和用户体验。根据沙利文预测,全球乘用车销量保持稳步增长趋势,有望从2024年的7,430万辆增长至2030年的9,010万辆。伴随下游市场的持续增长,微透镜阵列市场需求将不断释放,发展潜力十足。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深化微纳光学元器件业务布局,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微纳光学元器件具备体积小、集成度高、功能丰富等优势,能够突破传统光学器件的尺寸限制,满足现代设备小型化、多功能化需求,逐渐成为光通信、机器视觉、激光雷达、生物医学成像、汽车灯光投影等前沿领域不可或缺的核心部件。在汽车领域,微纳光学元器件凭借小型化、高亮度、高清晰、高灵活、高可靠等优势,为汽车产业提供了全新的投影照明方案;在光通信领域,微纳光学元器件可以有效降低光信号的衰减和失真,提高光信号的传输效率和稳定性。随着AI大模型、生成式AI和边缘计算的爆发式增长,以及汽车产业的发展成熟,微纳光学器件将具备广阔的市场应用空间。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深化微纳光学元器件业务布局,项目将充分发挥公司全流程生产及成本控制优势,优化现有产线布局,提高晶圆级微透镜阵列的量产能力,从而更好的把握下游市场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与盈利能力提升,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2)丰富公司产品线与生产工艺,提升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立足于精密光学元器件市场,在兼顾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挖掘前沿技术应用、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需求,目前已形成了光学棱镜、玻璃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三大产品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AR、半导体、光通信等诸多领域。近年来,公司基于现有晶圆加工制造基础,通过导入刻蚀与压印工艺将半导体工艺与光学元器件制造相结合,持续推动晶圆级微透镜阵列产品研发与生产。其中,公司的部分晶圆级微透镜阵列产品已在汽车照明及投影场景得到良好应用。(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