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405,897,700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云明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690,400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7.13%,徐云明先生持有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7%出资额并担任蓝拓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蓝拓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57%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8.7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徐云明先生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同意徐云明先生免于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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