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1289):H股-有关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进一步资料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進一步資料 茲提述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23日的公告(「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續訂保理服務協議。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現就公告「III.新保理服務協議-年度上限及釐定基準」一節補充如下進一步資料。 新保理服務協議有效期內,國能保理向本集團提供保理服務的每日最高餘額(含利息、保理服務費等相關融資費用)於截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及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別為人民幣15億元。本公司於釐定該上限時亦已考慮如下因素: (1) 本公司與國能保理簽訂新保理服務協議,目的是充分利用國能保理提供的保理融資的靈活性和低費率優勢,本集團各成員單位可根據 各自應收賬款、融資需求及市場利率等情況,靈活選擇融資方式, 並確保實際開展金額不超出框架協議的年度上限。就國能保理向本 集團提供保理服務的過往上限及過往金額而言,(i)本集團部分成員 單位應收賬款近年回款情況較好,2023–2025年累計回款人民幣230 億元,能夠充分滿足各成員單位資金需求;及(ii)本集團部分成員單位投資計劃調整,投資支出減少,資金需求進一步降低,導致本集 團成員單位過往年度較少使用國能保理提供的保理服務進行融資。 (2) 新保理服務協議下的年度上限設定為人民幣15億元,其核心是基於適配低成本融資優勢與新能源業務擴容需求,為本集團持續發展提 供資金保障,具體理由括: a. 本集團新能源業務規模未來將持續擴大,依託國能保理的融資 成本優勢,有利於優化本集團資金配置。國能保理經?態勢向好, 自身融資成本呈下行趨勢,同時通過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強化 了低成本資金獲取能力。國能保理當前向本集團成員單位發放 保理融資利率約2.18%,低於本集團成員單位平均融資成本。在 工程建設應付賬款融資、標桿電費融資及新能源補貼融資等核 心業務領域,國能保理已為本集團提供了高效的資金支持。結 合本集團未來業務拓展規劃及融資需求,預計通過國能保理開 展融資的業務佔比將進一步提升,適當提升保理服務的年度上 限金額可為本集團提供更多融資渠道選擇,有效降低本集團整 體財務成本。 b. 適當提升新保理服務協議的年度上限金額有助於重點服務本 集團非全資子公司的融資需求,全面保障本集團資金安全。本 集團對全資子公司可直接提供母公司融資支持,而本集團非全 資子公司受股權結構限制,對市場化融資的依賴度更高。國能 保理的融資成本處於市場較低水平,能夠為本集團非全資子公 司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資金解決方案。適當提升保理服務的年 度上限金額,可針對性滿足本集團非全資子公司項目建設、日 常運?等業務環節的資金需求,保障業務協同發展。 c. 潛在的新能源資產收購將增加保理服務需求。根據《國家能源 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於避免與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同業競爭的補充承諾函》及《補充承諾函二》(合稱「《補充承諾函》」)的約定(詳情可參見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7月8日及2024年11月25 日的通函),國家能源集團將持續向本集團注入新能源資產。本 集團已於2024年10月22日從國家能源集團收購8家標的公司合 計203.29萬千瓦新能源項目(詳情可參見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0 月22日的公告),雙方亦正在推進後續新能源項目的資產注入, 其中部分項目已與國能保理建立業務合作關係,倘若實施資產 注入將進一步佔用保理服務關連交易的額度。隨著後續新能源 資產的持續注入,注入本集團的資產與國能保理的存量合作將 帶動保理服務需求的提升,本集團與國能保理的業務合作規模 將進一步擴大。 d. 隨著本集團新能源業務規模的持續擴大,預計2025年12月至 2026年1月,本集團成員單位新增保理融資人民幣8.06億元,日 最高存量餘額達人民幣10.25億元,已接近保理服務協議關連交 易上限。為確保未來上限額度能夠滿足本集團的保理業務需求, 本公司將未來三年保理服務的年度上限金額適當提高至人民 幣15億元。 承董事會命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宮宇飛 董事長 中國北京,2026年1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宮宇飛先生和王利強先生;非執行董事為王雪蓮女士、張彤先生、王永先生和劉勁濤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魏明德先生、高德步先生和趙峰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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