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68815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保荐机构”)作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19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289,9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1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81.8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13,704.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286,277.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4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 3、以上合计数和分项数之间误差系保留小数位的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完成日期从2026年1月24日,延长至2028年1月24日。 (一)项目情况 “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拟使用募集资金59,128.63万元,规划建设3,000个机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263.35万元,投入进度为78.24%。截至目前,项目整体土建施工、园区室外市政、绿化等工程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及政府侧竣工备案已完成;项目一期共规划建设三栋机房楼,其中两栋机房楼已投产运营(合计容纳约2,000个机柜),剩余一栋机房楼的机电和设备仍在投资建设中。 (二)项目延期原因 “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完成日期为2026年1月24日。自募集资金2022年1月25日到位以来,公司积极稳健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数据中心具备“边建设边投产”的特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前,部分资产已经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创造了一定规模的收益。但整体募投项目预计将延期完成,具体原因如下: (1)灵活应对行业变化 当前,云计算行业的主要驱动力已从传统的互联网业务转向以AI大模型为核心的智能计算领域。智算芯片的供应会受到国际贸易环境的影响,叠加芯片产品与AI模型迭代速度较快,给云计算和数据中心行业发展带来更多潜在的风险和机会。公司秉持稳健经营、敏捷应变的策略,密切跟踪人工智能市场动态,合理规划数据中心的投建力度,在确保存量机房设备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逐步加大投入,降低经营风险,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2)抓住未来发展机遇 展望未来,一方面随着国内芯片技术的持续进步与创新,国产芯片的竞争力将持续提升,上游供给有望改善;另一方面,随着AI技术在众多领域逐步实现应用场景的拓展和商业模式的闭环,下游推理需求有望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鉴于公司的青浦数据中心具备较强的区位优势和显著的长期价值,公司认为延期建设有利于抓住未来市场机遇,实现项目价值的最大化。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总投资规模较大,自有或自筹资金占比较高,并且具备“边建设边投产”的特点。公司认为延长项目建设周期,根据市场和技术的变化持续规划投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股东回报的最大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延长“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完成期是公司结合当前云计算、数据中心及人工智能发展的行业趋势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 2028年 1月 24日。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