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600058):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0:50:26 中财网
原标题:五矿发展: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原有业务相
关的主要资产及负债(除保留资产、负债外),与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鲁中矿业有
限公司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
资产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向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
对本次交易的分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与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
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5.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从而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6.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8.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9.经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0. 经逐项自查并谨慎判断,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1. 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12. 剔除大盘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超过20%。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
关信息,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筹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13. 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14.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5.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16.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及评估备案等工作尚未完
成,同意暂不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新民、朱岩、李曙光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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