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7:01:00 中财网
原标题:恒实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股东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基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5%(即4,705,368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即9,410,734股)。

2、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基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新基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4,705,368股,不高于9,410,734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新基集团。新基集团目前与一致行动人钱苏晋、张小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基集团持有公司5,569,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新基集团与一致行动人钱苏晋、张小红合计持有公司31,369,1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新基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新基集团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新基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4,705,368股,不高于9,410,734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基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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