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HONG DANIEL先生持有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407,607股股份,占清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9.8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清源國際有限公司持有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48,407股股份,占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67%;清源國際有限公司为HONGDANIEL先 生控股76.56%的公司。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清源國際有限公司计划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4月30日),通 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77,500股,占披露日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17%。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源股份”)于2026年1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清源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國際”)出具的《关于减持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2: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本公告数据涉及的总股本数量已包括可转债转股数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内容,清源國際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①自清源股份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清源國際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清源股份股份(在清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清源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当首次出现清源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清源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清源股份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清源股份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清源股份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清源國際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清源股份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清源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清源股份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③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清源國際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清源國際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清源股份股份,则清源國際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清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清源國際减持前述股份前,清源股份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清源國際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清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计划系清源國際非控股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股份期间内,清源國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清源國際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