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30132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6-001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及股东可传丽女士、许永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董事兼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总股本按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即173,835,406股,下同);股东可传丽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股东许永壮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及股东可传丽女士、许永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若上表中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3、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6年1月7日为股权登记日登记查询所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蔡姬妹女士、可传丽女士、许永壮先生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计划和承诺不一致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蔡姬妹女士、可传丽女士、许永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蔡姬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可传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许永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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